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量刑的意思就是对一种犯罪行为进行判断,然后进行处罚,在我国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规定了不一样的量刑标准。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
  
  由于立法者将本罪客体认定为侵犯了司法机关追索赃物的正常秩序,归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之下,因此,没有规定明确的犯罪金额,“两高”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导致对该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分歧。因为没有数额限制,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前罪构成犯罪,后罪就认定犯罪。而且,无具体数额规定,造成定罪量刑随意性增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作为一种犯罪,应当由情节来确定其罪过的大小,而数额是确定情节轻重的重要标准。实践中往往比照前罪的数额定罪量刑,但是比照的程度又不相同,造成如果两个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判处的结果却可能不一样,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
  
  (一)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第二十四节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6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2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1.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四十四条【升格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八次以上,或五次以上且累计数额达1万元;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犯罪数额不满十万元的,每增加三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犯罪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3)犯罪数额二十万元以上(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价值为五十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二万元(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4)每增加作案次数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但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累计增加的刑期不超过一年;法定刑为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的,累计增加的刑期不超过二年。
  
  3、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及其收益的。
  
  (2)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主业或以营利为目的。
  
  量刑的标准主要就是根据作案的手段是否恶劣、情节是否严重等,还有一个就是数额的大小。如果您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检察院刑事抗诉被告认罪规定是什么?
      检察院刑事抗诉被告认罪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罪认罚的案件,如果案件量刑有错误的,被告人或者检察机关对量刑有异议的,被告人可以申请抗诉,检察院可以提出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


·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当代这个社会,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络,网络世界渐渐地被人们所熟知,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诈骗行为,在现实的生活中,大多数是团伙作案。那么,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网络诈骗团伙判...


·新刑诉法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根据被告的犯罪情节做出判决,比较轻微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处以拘役。这样,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没有担保人的话,当事人需要缴纳一笔保证金,等刑罚执行完毕后,保证金可以退还给当事人。那么,新刑诉法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


·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的犯罪行为不同,此时受害群体一般是比较广的,故而此时一般会通过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方式,解决纠纷案件,我国刑事法律,关于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单位犯罪单位吊销的法律责任:(一)未追诉犯罪单位是否合法根据2001年1...


·盗窃罪立案标准2023的内容是怎样的
      每一个刑事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立案标准,因此在具体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之后,还需要看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如果没有达到,则可能会认定为一般的违法行为,甚至有一些连违法行为都算不上。那您知道盗窃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带来盗窃罪立案标准2017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盗窃...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一、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是什么意思?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要件指的就是犯罪人员必须要与此罪的要件相符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民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刑诉法来说,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


·高空抛烟头刑事责任是什么?
      高空抛烟头刑事责任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方面?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方面? 一、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资料种类有哪些?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证据确实、充分...


·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
      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


·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不管是社会上年龄多大的公民都是有可能因为触犯了刑法出现犯罪行为而被处罚的,一般来说只要是犯罪就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无法抹灭的痕迹并且将会伴随一生,但是对于还没有长大的未成年人来说就需要特殊地加以处理,下面一起来看看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一、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