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当中,根据每个犯罪分子所起的作用不同,具体可以划分为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此时身份不同那自然对其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分类,是确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因为我国刑法贯彻罪责自负原则,而不承认团体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组织犯的犯罪活动包括建立、领导犯罪集团,制订犯罪活动计划等;二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种。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是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和指挥者;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了,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所谓次要的实行犯是相对于主要的实行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实行犯罪,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它是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在犯罪前后或者犯罪过程中给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以各种帮助的犯罪人。
  
  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即在他人暴力威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从教唆犯的概念可以看出,教唆犯的特点是:本人不亲自实行犯罪,而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行犯罪。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方法,唆使他人去实行某一具体犯罪。教唆的对象是本无犯罪意图的人,或者虽有犯罪意图,但犯罪意志尚不坚决的人。教唆行为只能以作为方式构成,
  
  二是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故意的内容包括:认识到他人尚无犯罪决意,预见到自己的教唆行为将引起被教唆者产生犯罪决意,而希望或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因此,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按照《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此外,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
  
  这要看实际构成的是什么犯罪,现实中往往是根据《刑法》中做出的量刑标准来追究责任的,不过此时针对不同身份的犯罪分子,自然处罚原则不一样,也就导致最终的量刑有所差异。由此可见,在共同犯罪当中进行身份的认定是多么重要。
  
  

·涉嫌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破案的基本原则
      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不可能随性而为之,所以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国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来规范破案程序,而公安机关在按照规定办案时,有相关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破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


·刑事诉讼法可以和解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和解,对于您来说,应当都不陌生,这种和解,您通常意义上理解的都是日常生活当中关于某一个事项达成一致,但是实际上法律当中也存在着何洁,比如说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就存在着何洁。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可以和解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可以和解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刑...


·行贿受贿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行贿受贿罪标准是怎样的 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二)...


·故意放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放火罪立案标准: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一、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


·强制猥亵罪的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扩大,中西方文化思潮不断碰撞,许多新理念、新观点、新模式进入中国,但随之而来的也有许多外部糟粕,国家立法机构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相关法律适时进行修正,其中《刑法修正案(九)》中就对强制猥亵罪的对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那么,强制猥亵罪的对象是什么规定呢?一、刑...


·累犯盗窃未遂怎样量刑?
      盗窃罪累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现行刑法内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法条设置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最新减刑假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2014年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减刑和假释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关于减刑和假释案件审理的进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的规定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亲友不慎涉及该罪,那么关于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就成了咱们不得不了解的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执行...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