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

要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子女尚未成年的话,则此时解除婚姻关系不影响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变更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现实中要是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就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不仅包括抚养权的归属,还有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至于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这就要看每个家庭的情况是怎样的,换言之在不同的家庭中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都是不一样的。
  
  
  

·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夫妻双方决定要离婚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法,将离婚后的各个事项进行安排后和平离婚。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对离婚后的事项协商一致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起诉离婚。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律师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权益。今天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相信对您会...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应收集证据有: (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人证言。 (2)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以及骗婚人的不正常行为表现可采取录音录像。 如果是告诈骗到公安局报案,将被骗经过向公安机关陈述,并说明要求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诉讼,...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一、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


·彩礼返还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就是属于女方所有,但是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彩礼在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那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了?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一、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证明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也有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


·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办理婚前财产就要提交一些材料。那么,婚前财产公证要什么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


·国家赔偿死刑赔偿多少钱?
      国家赔偿死刑赔偿多少钱? 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


·一方婚内出轨是重婚罪吗?
      一、一方婚内出轨是重婚罪吗?一方婚内出轨不属于重婚行为的认定条件,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重婚罪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