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当夫妻离婚而家庭里面恰好有未成年子女的时候,离婚夫妻就不得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法律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要是这个时候双方就抚养权产生了争议的话,则只能诉讼离婚,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那此时对于离婚夫妻而言该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争取孩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
  
  (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二、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原则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官会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将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因此就要求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提供对自己有利或于对方不利的证据。而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也是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离婚时可以通过银行的流水记录来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可以从交易时间以及收集相关交易记录。可以查询一方名下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房地产公司汇款的具体银行,您尽量去获得对方的银行卡账号,最起码要知道是哪个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具体到哪个支...


·一、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吗?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吗?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转移、隐匿财产行为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即生效,有异议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


·离婚财产是老人的小孩有分配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夫妻在感情出现问题后选择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妥善解决好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协商不成的,只能走诉讼程序了。而一个家庭中,还有老人和孩子。那么,离婚财产是老人的小孩有分配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财产是老人的小...


·一、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彩礼用退吗?
      一、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彩礼用退吗?领了结婚证没办婚礼彩礼不用退,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对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


·一、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吗? 是否构成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重婚罪是重复了婚姻关系。这是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定义。民法中,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不再认定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是在实际审判中,我国目前依然以事实婚姻构成的重婚罪来追究重婚罪者的法律责任。 二、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


·男女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没结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以看出,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实行平等对待的政策,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因此,当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也会参照法律规定的如下一般标准:...


·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
      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赔偿请求人向谁申请国家赔偿请求?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国家某些制度上的纰漏,使得无辜的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受害人因此向国家索要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可以申请的国家赔偿金额有所不同。不少人存在着这样一个疑问,赔偿请求人向谁申请国家赔偿请求?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申请国家赔偿的相关程序。 1、赔偿请...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主张?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主张? 一、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可以主张?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是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提起离婚精神赔偿的有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包括: (一)、对方重婚的有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包括: 1、重婚罪...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