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砌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是什么
  
  由于建筑工程出问题的事例数不胜数,建筑工程质量出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的财产安全以及生命健康,全国上下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给予了特别大的关注,也引起了广泛网友的热烈讨论。针对这一现象,国家制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我们将针对建筑工程分工程砌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为您介绍。
  
  一、砌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是什么
  
  1、材料要求:
  
  1)砌块应有出厂合格证,砌块品种强度等级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砌块进场应按要求进行取样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合格后方可使用;
  
  3)砌筑砂浆应在砌筑前按设计要求申请配合比,施工中要严格按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对材料进行计量,并充分搅拌:
  
  4)施工现场砌块应堆放平整,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有防雨要求的要防止雨淋,并做好排水,砌块保持干净。
  
  2、施工要求:
  
  1)砌筑砂浆搅拌后的稠度以5~7厘米为宜;
  
  2)砌筑砂浆应按要求随机取样,留置试块送试验室做试验。现场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4小时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2~3小时内使用完毕;
  
  3)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如砂浆出现沁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4)填充墙砌筑用的空心砖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加气砼砌块砌筑前,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5)用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砼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砼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砼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毫米;
  
  6)墙体砌筑前应先在现场进行试排块,排块的原则是上下错缝,砌块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若砌块长度小于等于300毫米,其搭接长度不小于块长的1/2,搭接长度不足时,应在灰缝中放置拉结钢筋;
  
  7)砌筑前设立皮数杆皮数杆应立于房屋四角及内外墙交接处,间距以10~15米为宜,砌块应按皮数杆拉线砌筑;
  
  8)砌块的垂直灰缝厚度以15毫米为宜,不得大于20毫米,水平灰缝厚度可根据墙体与砌块高度确定,但不得大于15毫米亦不应小于10毫米,灰缝要求横平竖直,砂浆饱满;
  
  9)砌块排列应尽可能采用主规格,除必要部位外,尽量少镶嵌实心砖砌体,局部需要镶砖的位置易分散、对称,以使砌体受力均匀;
  
  10)纵横墙整体咬槎砌筑,临时间断可拖斜槎,接槎时,应先清理基面,浇水湿润,然后铺浆接砌,并做到灰缝饱满。
  
  3、质量要求:
  
  1)墙体砌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
  
  2)砌块排列合理正确,留槎符合规定,接槎牢固平整,灰缝厚度,符合要求;
  
  3)预留孔洞及预埋件位置、尺寸准确;
  
  4)不同砌筑材料应按照不同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施工。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中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竣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通过上文的学习,我们可以得知砌体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砌体工程材料要求、施工要求以及质量要求。在进行砌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时候,当验收合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备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经济性裁员如何补偿职工
      一、经济性裁员的补偿金如何计算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在我国经济性裁员,一般指辞退...


·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怎么办?
      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怎么办?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在不是自愿原则的情况之下的话,需要协商或者是法律诉讼方式来解决。去除股东资格。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
      被拖欠工程款工程索赔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拖欠工程款索赔技巧有哪些?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就应考虑将来可能要发生索赔的问题,要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规范,仔细查勘施工现场,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在报价时要考虑索赔的需要。...


·根据劳动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用是多少
      根据时间计算加班费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


·新人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怎么要求发放工资?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行各业催生了许多工作岗位。然而对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并不清楚某个岗位适不适合自己,就存在入职工作没几天就辞职的现象。随意跳槽辞职固然不好,但还是要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并要求发工资。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程序多长时间?
      工伤对于每一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不仅仅是需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需要经历精神上的痛苦,因为在工伤赔偿需要很多复杂的程序,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程序多长时间?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念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


·产假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产假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可以领取几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逾期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补签合同;没有补签的,或双方协商不一致无法补签的,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所关注的焦点,因为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在投入使用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严格的管理条例,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出现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那工程质量事故量刑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近年来,上海高涨的房价也带动了租金的上涨,很多房东都会时不时的上涨房租,也给租客带来的不小的负担。按照上海市最新规定,房租不能随便涨价,那么上海租房涨价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上海租房涨价新规定是...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