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实践中,开除职工与辞退职工其实都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在开除的情况下是可以及时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辞退职工的话,那需要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才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那到底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开除,是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勒令其离职的一种行政处分,即开除厂籍或公职。用人单位因职工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对职工的一种处分,开除仅仅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被判处徒刑且已经服刑,但处以管制或缓刑的除外;劳动教养后,三年内连续犯罪的或逃跑后五年内又犯罪的;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开除职工应注意的事项:1、开除必须由厂长(经理)提出,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人事部门备案。2、开除时间以作出开除决定的时间为准。3、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内审批完毕。
  二、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坚持的原则:(1)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2)企业辞退违纪职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以免出现违法的情况损害到自身的利益。而通常在开除职工的情况下,也是不用支付职工补偿金的。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在我国工程发包人是什么?
      在我国工程发包人是什么人 一、工程发包人是什么人 发包方就是建设单位,甲方是合同上的说法。建设单位想盖1栋楼,以投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单位,负责工地的管理,付给总包管理费。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现在很多甲方都学精明了,材料自己指定,分包也是直接和甲方签定合同,甲方自己找专...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


·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夏天的时候,天气炎热时,不少岗位会经常出现工人正在执行工作时出现中暑现象。工作岗位上职员在高温天气下执行工作造成的中暑现象是工伤的一种,一般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先由单位申报,那么问题来了,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 一、中暑是否认定为工伤? 中暑属工伤,无严重后果也可申请。《...


·怎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多少钱?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8级赔偿本人10个月的工资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遭遇工伤如何维权现实生活中不乏有高危作业的存在,而在这些高危作业中,工伤事故的发生并不少。但关键的是在于发生工伤事故后,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就劳动者自身来说,若劳动者遭遇工伤如何维权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劳动者遭遇工伤如何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就哪些培训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一般约定的服务期期限要是超过了本身劳动合同的期限,那么此时劳动合同期限就会顺延至服务期的期限。通常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就哪些培训约定服务期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就哪些培训...


·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眼睛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周六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倍计算,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


·公务员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公务员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1、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因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企事业单位,才能有可能有加班工资,而公务员是不依据劳动法来设定工资待遇的,而是依据公务员法。2、对于公务员平时加班的问题可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