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在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中,涉及到众多赔偿项目,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交通事故的被害方如果因为事故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责任方还需要支付其抚养其家属的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我们在下文为您答疑解惑。
  
  一、被抚养人有哪些?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三)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四)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二、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二)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三)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一)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二)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三)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四)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五)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计算交通事故抚养费,要根据地区经济水平来计算,并考虑被抚养人的实际生活支出,对不同情况的抚养人,考虑到其劳动能力的不同,支付的抚养费也是有所差别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在众多的偏远地区,由于资源分配的不足,使得此地的幼儿园和小学校车超员问题异常严重。所以,需要国家对此类校车超员问题加以解决。一方面需要加大补贴,此外就需要加大惩处力度。可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请和我一起去文中了解。 一、校车超员怎...


·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
      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 一、职工坐电动车受伤不算工伤吗? 电动车受伤的不算工伤,因为坐电动车属于违法搭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


·交强险续保需要什么资料
      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行车证正、幅本复印件(不是正反面)。如果是单位的车,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公章及行车证正、幅本复印件。以前需要老保单,现在不需要。续保交强险需要以下资料:1.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2.(1)保险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此外,我国法律也做了规定滞纳金不...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现在其中。有些不是很懂网络的人,就很容易遭到骗子的攻击,一不小心就损失了金钱。平时我们被骗了钱也要3000才能立案,可如果在网上被骗了,要多大数目可以立案呢,微信被骗300可以立案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微信被骗30...


·公司转让需要交接什么资料
      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女婿有车能给办低保吗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


·酒驾撞车没伤人怎么处罚
      要看是饮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当事...


·车辆行驶证过期怎么办2023
      车辆行驶证过期怎么办机动车行驶证到期需要在有效期满之前90日内参加机动车审验。1、非免检车主携带委托书、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到检测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车辆检验,合格后直接在该站申领检验合格标志。2、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


·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若如不然,在交房的时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具体来讲,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购房合同约定...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