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一般都是由单位自行决定的,并且每个月基本都是那个时间进行支付。而要是遇到劳动者离职的话,此时若尚有未结清的工资,那之后会在什么时候结清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劳动者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一、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离了职的员工,和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了,那么能顺利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的基本保障暂时没有了,或者说有不能顺利拿到这份工资的可能性。离了职的员工的这份担心也是有必要的。因为现实中,确实有公司故意为难员工的。国家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一次性结清工资,但没有明确具体的天数。不过,《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单位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应当立即支付工资,否则就是违法了。虽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是企业若是真的不立即支付,而以一定理由如不在发薪日拒绝,法律并没有规定惩戒措施。因此,遇见此类情况,建议双方协商沟通为宜。
  二、离职了还能有年终奖吗?
  《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相关内容做出规定,因此,年终奖的发放应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而并非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在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进行了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具体数额依照规章制度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内容来确定。在年终奖问题上,建议用人单位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并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规定年终奖属于员工的一项福利,而非工资构成,从而明确年终奖的性质。其次,明确规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再次,规定年终奖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年的营运情况决定,可以发放也可以取消。最后,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年终奖是对在职员工的一种激励方式,离职员工不得享有年终奖。毕竟单位支付工资也是需要按照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而不能因为有员工离职,就提前支付工资,这样显然不利于单位财务进行管理。无可否认,现实中也经常出现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建议劳动者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如《员工奖罚制度》中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属于严重违纪,那么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民主程序,且告知劳动者后,才能生效; ...


·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有责任吗?
      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有责任吗? 一、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有责任吗 公司利用员工偷税漏税当然是由公司的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员工并没有实质上的责任。对单位涉嫌偷税漏税的处罚是判处单位一定的罚金,并且要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司有很多可以合理避税的方法,但是不能利用...


·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一、用人单位压工资合法吗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可以辞职吗?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是可以提出辞职的。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辞职的,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在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不需要获得答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
      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在建筑楼群内做好绿化是现今建筑规划的必备要素,随着市民对于生活质量要求的逐渐提高,对于绿化工程的质量也会较严格。绿化工程质量有专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于绿化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划分等级的内容,相应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内容究竟是什...


·职务作品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职务作品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要明确诉讼请求;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目前指出并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详细叙述事件经过以及事实依据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和对方的高速情况来具体分析。 二、...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工程结束后,组织监理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总结归纳的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


·村支书死亡算不算工伤事故
      村支书死亡算不算工伤事故?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事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


·单位能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抓住员工的一些错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把错误推到员工身上。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就是员工自动离职,单位能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单位能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 《劳动合同...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同类区位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