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权利的时候被告是有抗辩权的,抗辩权是指妨碍其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抗辩权在民法中出现比较多,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那么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抗辩权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二、合同债务转移的抗辩权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该抗辩权包括实体法上的抗辩和诉讼法上的抗辩。实务中主要表现为:
  
  1、权利不存在的抗辩,如转让的债权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或债务人行使了撤销权、合同解除权而使债权不复存在;
  
  2、受通知前,已经清偿。如甲公司已经在资产管理公司向丙公司转让前,或转让后通知前,归还了所欠资产管理公司的贷款;
  
  3、拒绝履行的抗辩。如双务合同中,出让人仅转让债权但保留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4、诉讼法上的抗辩。如出让人与债务人约定仲裁管辖,债务人可援引对抗受让人;
  
  5、抵销主张。
  
  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该规定对债务人既有对于受让人的债权又有对于让与人的债权时,可否主张先抵销对于让与人的债权没有明确。当甲转让5万元对丙的债权给乙,丙享有3万元对甲的债权,又享有3万元对乙的债权,如果乙向丙表示抵销,丙能否以向甲已为抵销进行抗辩成为问题。我们认为,除非丙已经同意乙的抵销,否则,丙有权主张先抵销对于甲的债权,由此,乙只能主张2万元的债权,丙再为抵销,则乙尚欠丙1万元。因为如果丙在乙提出抵销时,不能主张对甲的抵销权,那么如果甲丧失了清偿能力,则丙的债权没有实现的可能,对丙的权利保护则不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交易越来越频繁,债的流转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快。长期以来,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是法院审理的数量较多的两类商事合同纠纷。两类案件共同点是欠款,前者欠贷款,后者欠货款。为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债权,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往往采取通过低价向外转让不良贷款形成的债权以化解金融风险,消除呆坏帐,出卖人也常常通过转让债权消除三角债。我们所以选择分析这类案件出现的问题,目的一在于规范相应行为,二在于为审判实践提供可资参考的意见。
  
  三、债务转让的条件
  
  (一)不能转让的债务包括: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二)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务人转移义务的,要注意:
  
  1、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上述就是我们对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债务人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延伸阅读的部分。
  
  
  
  

·欠钱法院判了后还不还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如何追讨欠债? 私人之间借款的,由于没有律师的参与,这个时候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比较大,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借钱之后不还,这对出借人来讲显然是很不利的,但此时又苦于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就一直拖延下去。那究竟私人借款不还怎么办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效力如何及其权利体现是什么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效力如何及其权利体现是什么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的要怎么办 1、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


·欠钱不还欠条又过了三年怎么办?
      欠钱不还欠条又过了三年怎么办?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的,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zd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版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务的形式融资。当然,也不是所有公司都具备发行债券的条件,这里还是有严格限定的,一般只有实力雄厚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那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下面我们一起...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一、银行短期贷款利息支付方式有什么? (1)收款法。是在借款到期时向银行支付利息的方法。银行向工商企业发放的贷款大都采用这种方法收息。 (2)贴现法。贴现法是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而到期时借款企业则要偿还贷款全部本金的一...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赌债是丈夫欠下的,属于个人债务,此款也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故在法律上也没有清偿义务。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