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进行赔偿。而要是因此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话,那么此时肇事的一方也是需要实际做出赔偿的,并且在这方面也有一定的赔偿标准。那么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根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以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1、对于所受的财产损失,如果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
  2、对于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折价赔偿,赔偿数额应当以所受的直接实际损失为限,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局部损失可以恢复的,应当赔偿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
   (2)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应当折价赔偿。
  在看完了上文之后,相信您一定知道,交通事故中赔偿的不仅仅是人身损害,若有财产方面的损失,那么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赔偿的。而至于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我们在上文中大概的介绍了一下。一般在进行财产损失赔偿之前,需要先评估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换言之此时就有可能不是进行全部的赔偿。而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赔偿项目有哪些? 1、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由肇事者赔偿,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设工程治疗进行一个质量评测,检验是否达标,工程质量问题也涉及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所以不论是施工方还是委托方都应该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2017年的规定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


·增加注册资本末实交能否变动
      增加注册资本末实交能否变动?理论上是可以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 另外,从法理上看,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增资,产生的是股东对公司缴纳新增部分出资的义务,并不减损原股东负有的对公司缴纳...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驾驶校车超载由哪里处罚? 校车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安全。由于校车每日接送大量学生,一旦发生事故,危害非常大。车辆进行超载后会破坏道路设施,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身也会发生翻车爆胎问题而发生事故。运载乘客的车辆特别是校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定,不得超载。校车超载会处以记分和罚...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事故,虽然都是规定了相应的伤残等级的,但具体的伤残等级的标准不一样。交通事故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故,而对其中受伤的人进行伤残鉴定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交通事故中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 轻...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如何认定?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如何认定?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却因为法制意识淡薄,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而逃或者驾车逃逸,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由于肇事逃逸使事故现场不复存在,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或者无法认定,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


·车辆过户手续有哪些
      车辆过户手续有双方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到场。若买方是外地人想过户本市牌照需要有本市的暂住证;若是买方这边是单位的,需要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公章。流程包括: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如何量刑
      乘司机不在,随意摆弄汽车,无意中将刹车弄坏,危及公共安全,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刑法设立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就是为了规制前述行为。很明显这属于过失犯罪,因此《刑法》中规定的处罚也不会太严重,那到底我国对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过...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缓刑三个月的规定是接受缓刑考验期的三个月,经过三个月之后,原来的情况就不再执行了,判处拘役一个月,意味着你需要在监狱中度过一个月,但是又给你判处缓刑,就是暂缓执行上述拘役,给你三个月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或者违法行为,...


·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外国人收养我国儿童需要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