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一旦签订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作为开发商,就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向购房者交房。不过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情况,那么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以上规定中,两个催告和两个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催告最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在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开发商长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赔偿么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可同时主张吗?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较高,发生纠纷诉诸司法后,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请求增加,法院会支持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以上规定可知,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
  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可以。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那么可以初步认定构成违约,此时作为购房者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即使开发商延迟交房的,也不能必然成为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所以延迟交房的情况下,不是必然导致合同解除。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房产市场的扩大,二手房交易市场也随之兴起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房产市场的扩大,二手房交易市场也随之兴起,广大居民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不免被各种错误的信息误导。在进行个人二手房交易时,需要一个规范的合同范本,交易人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以参照合同范本进行,防止权益损失。那么,个人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看看。...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对伤者或死者需要抚养的人的赔偿,也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


·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
      连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为多人,而且很多时候相互之间负连带责任,那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呢?一连带责任人赔偿超出自己限额的,享有对其他未赔偿的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那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行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有哪些连带责任人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政府已经下发详细的通知,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警会做出及时的处理。在进行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就应该根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来解决自己的安全和事故问题。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
      醉驾和酒后驾车的区别是怎样的? 醉驾和酒驾的主要区别在于测量标准和法律后果。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交通...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一、什么是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 光票托收就是银...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交通道路上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以后需要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伤残的级别以后确认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那么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一、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现代社会车祸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难题,国家不断地制定更为详
      现代社会车祸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难题,国家不断地制定更为详尽的交通法规来约束驾驶人员的行为,同时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但是车祸致人死亡的新闻一直不绝于耳,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由谁承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由谁承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谁签字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人们的出行离不开和使用各种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交通压力也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加上我国道路以及交通法规方面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在增加。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交警部门往往会依据现场勘验、检查等专业测定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怎么办?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应当积极的救助伤者,并且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调查活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通常都由交管部门来认定,然后,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数额。因此,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除非...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