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内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内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存在大量债权无法尽快回收的同时,企业也习惯通过拖欠其他供应商款项的方式来保持平衡。但是最终发现,债权总是很难收回,而债务却摆脱不掉,并且往往损失会增加。不良债权解决专家灵动光明行提醒您在处理债权债务问题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一、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二、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
  三、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
  四、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五、认为继续合作为重,暂时搁置债权,造成越来越多的债权存在;
  六、对于债权存在的风险问题防范不够,多次亡羊补牢。
  第二、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关于债权债务清理各个企业都曾经做过很多方面的探索,通过分析不良债权的现象,也就了解了其他企业拖欠款项的手段,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采用采购、加工、销售分立经营的模式,各自成立法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让企业债务停留在采购环节,并且设立多个采购法人单位,避免短时间内债主蜂拥而止。目前许多集团化经营的企业多采用这种方式。
  2、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迫使供应商压低身价进行合作,对结算以及资金占用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从而合法的拖延付款时间。
  3、采用意向式大宗交易做诱饵,针对先期交易拖延付款,让供应商心存余悸,不敢贸然催款。
  4、交易中采用各种理由推托付款责任,比如提出各种质量问题和借口,拖延给供应商办理结算的手续和时间,让供应商无法尽快获得有效的催款凭据等。
  5、采用善意欺骗方式,多次承诺付款均不予兑现,态度诚恳,行为恶劣。以上为普遍存在的拖欠款项的方式和手段,当然还有其他更多的情况,但大多类同。
  第三、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 1、对于比较重要的大客户,不能完全听任对方过多的款项积压,定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价,预估该客户的风险值,并进行严格监控,必要时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证措施,避免最终债权落空。
  2、对于处于不利市场地位的情形,更应该关注客户的资金动态和偿还能力,随时评价其风险指数,不能因为期待将来无法预期的结果而忽视被占用的资金的利益,一旦出现不利因素,应当尽快采取诉讼措施。
  3、对于一贯采用引诱方式进行先期交易的客户,要辨别其真实目的,一旦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就要据理力争,避免损失扩大。
  4、对于故意制造障碍的客户,特别要注意保存各种交易凭据,尽量获取有关交易履行的证明,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避免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5、对于那些喜欢用花言巧语骗取信任的客户,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尽快清理。
  第四、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
  其次,对于所有客户建立完善的档案,并随时更新,定期评价客户的履约能力和风险系数,并尽量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其经营变化。
  然后,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债权,对于债权进行严格的分类,由专人负责催收,并随时注意收集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和信息。避免到万不得已诉讼时,才发现证据不足。
  再次,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交流,一旦发现某个环节有问题,及时通报各个部门,避免同样的失误继续存在,杜绝各自为战的状态。
  最后,预防为主,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逐渐让企业走向良性循环的状态,避免债权清理滚雪球式的发展。
  所以也适用一般的债权债务清理内容的注意事项。债权债务问题不仅仅是一个资金流的问题,其中还包括了很多风险,需要我们去注意和防范。要针对拖欠稳定制定预防措施才能更好地避免一些债务问题。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什么事项 债权人诉讼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


·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
      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在欠款还款日期到期后,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债权人就要及时采取措施催收。债权人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讨债,就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哪些条件才有效?为了能够在债权债务诉讼中胜诉,成功讨回欠款,债权人讨债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些问...


·借条下方的日期写错了怎么办?
      借条下方的日期写错了怎么办?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内容都是是真实的,只是借...


·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有时企业或者单个想要通过融资或者借贷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有时向朋友或者同事等借贷,但是也有不会少犯罪分子通过借贷的手段来到达非法集资的目的,甚至在借贷时也打下了相应的欠条,很多人这时就会分不清正常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差别了,那么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


·离婚的婚内债务要如何承担
      离婚的婚内债务要如何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我国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无息贷款等同于是政府在当事人贷款的这一过程当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最终产生的利息是政府通过其他的方式偿还给银行的,这也是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的发展状况针对一些人群所开放的一种带有帮扶性质的贷款政策。可能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对于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了解。 一、我国农...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
      公司债券能不能流通? 一、公司债券可以依法流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可以流通,流通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公司依法发行的公司债券与股票等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具有流通性,可以转让。依法转让公司债券是债券持有人享...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


·别人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迟迟不还的,可以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也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若是没有欠条的话,则可以以转账记录、收据等作为证据...


·国家行政处罚罚没款应盖公章还是财务章?
      国家行政处罚罚没款应盖公章还是财务章? 一、国家行政处罚罚没款应盖公章还是财务章? 公章;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


·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债务吗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突出进步,人们的消费方式越来越不多元化,信用卡消费在各式各样的消费方式中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还款问题也越来越复杂,那么,信用卡欠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正处于夫妻双方婚姻正常时期,其中一位使用信用卡并造成的欠款,若当事人离婚了或者被银行催缴、追债,信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