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能是光地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能是光地么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无偿的方式就是划拨,一种就是有偿的方式就是出让,以有偿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转让的过程中没有太大的限制,当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就所不同,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能是光地么这个问题很多人有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求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取得或者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而取得的,因此原则上是有允许进入市场。但是,由于目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房地产市场已为必然趋势,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能和经济效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及土地的处理。此后国务院颁布发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作了相应的规定。2、按照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证;
  
  (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4)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区获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能直接转让的,只有在依照规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从而使原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变成出让土地使用权之后,才允许其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直接进行转让的,不需要进行土地建设,只要办理好出让手续就可以进行转让,实质上是由划拨的性质转化为出让的性质,不再受其他方面的限制,最终只要交纳相应的费用就可以进行转让。
  
  
  

·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我国不少夫妻离婚的原因是夫妻双方身处异地,聚少离多的情况让夫妻双方的感情变得非常的平淡,而且有些情况下,夫妻一方可能会在异地碰到了更喜欢的人,这时候就会导致离婚案件的发生,这个时候就会有人问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夫妻一方提出...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用多久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用多久土地使用证是国家土地资源局颁布的重要证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肯定我国公民就不能使用我国的土地。不过,您是否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其实是有时间限制的,到了时间以后,还是需要办理续期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用多久? 一、...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应具备资格 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人应熟悉我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流转法相关法律法规,还应具备综合的专业素质。 二、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的工作职责 1、主任职责: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提出本乡镇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


·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在农村的土地中,遇到房屋拆迁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国家需要规划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在征收了土地之后,就要对原土地的使用人进行赔偿。下面,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评...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为了更加促进公共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各地都开展对农民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征收征用了农民居住或者生产的土地按照规定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的管理征地补偿工作,各省市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彭场镇共同村属于湖北省,所以彭场镇共同村征地...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为出让的手续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为出让的手续是什么?需要提交申请审核,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


·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全文
      实践中,进行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物业管理等其实都是要求签订合同的,对此我们统称为房地产合同。而为了预防房地产合同方面纠纷的发生和对已经发生的纠纷给以合理解决,我国制定了《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房地产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一、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


·离婚必须回登记地办理吗
      不一定。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协商离婚,或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协商离婚,不能协商的请求法院判离。起诉离婚的话在被告住所地起诉,住所地即户口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五十...


·户主不分征地补偿款吗?
      户主不分征地补偿款吗?为了配合快速发展的经济需要,我国各大中小城市都在进行改革,改革建设中对老旧建筑的拆迁、对农村土地的征集都显的尤为重要。征地是改革进行的常态,为了给予相关被征收家庭补偿,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特有对征地补偿的规定。那么究竟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式、户主不分征地补偿款吗?...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