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开车上高速公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任何动作,随时想好,观察好,准备好再做。譬如进入匝道,切入高速道,换道,超车,驶向出口道,出口,等。车速越快,反应时间越少。遵守速限。您遵守交通规则,才不会乱。
  1、从匝道进入切入快速车道时,同时一边注意左侧来车,一边慢慢加速,估计好足够距离再切入,加速前行。
  2、尽量不要占用最内侧车道,让给别车超车时用。你占那个车道,他必须从你右侧超车,对你及他都危险。
  3、 超车应从左侧超。右侧超车较危险。
  4、换车道时,看后视镜,侧视镜及偏头看那个车道来车情况,有足够距离再切入。只看后视镜及侧视镜,就换车道非常危险,旁边车道的车子若在你车尾箱位置,是在后视镜及侧视镜盲点上,你看不到。平时车不动时,多练习看两边侧视镜,那两个镜子容易让你误判距离。
  5、夜间尽量不要开远光头灯,特别是对面有来车时,会对来车驾驶造成瞬间光盲(他要照你也是一样)。尽量用近光头灯。
  6、提早准备,注意出口,早切入出口车道。不要临时慌忙到了出口处 【没时间看,也慌了顾不得看右侧有无来车】猛然切入出口道。
  7、错过出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多花些时间而已。即使错过出口,不要倒车回去,非常危险。即使很远,开到下一个出口出去,再调头回来。生命比你省这几分钟还值得。8. 汽车是一个重越千斤的可杀人工具 -- 尊重别人驾驶的权利,行人的优先权。您平安。
  9、以上所说,现在脑筋里模拟,准备好再上路,每次上路,事先想好路程,要那儿上那一号高速,朝什么方向,换那一号高速,那儿下高速。
   二、新手上高速需要注意的3点驾考新规处罚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3、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相比于一般的道路,要是开车上高速公路的话,此时更加需要驾驶人员小心谨慎,毕竟一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损害就是比较大的了。当然若是因为驾驶人员本身的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此时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每个人都不愿意发生的,这样既给死亡者家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对肇事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在发生变化,那么,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


·一、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驾摩托车发生事故怎么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
      在现实的房屋买卖交易中,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因而很多购房者不知道房产交易公证,更不知道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结果给房屋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的麻烦和经济损失。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 根据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在人民法律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有关法律规定释义争议问题,道路交通案件也不例外,为了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司法解释做出判定。下面整理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资料。 为正确审...


·交通肇事逃逸付全责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驾驶员在考取驾照时也会经过系统的培训和考试,如果驾驶员做出了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那么出现了交通肇事逃逸是要付全责吗?按照相关的规定,在认定交通责任时会加重对肇事方的责任。 一、交通肇事逃逸付全责吗? ...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交通事故的复杂性,使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当场作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几日内做出呢?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效的有关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效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


·说到延期交房购买期房的人遇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此时开发商无
      说到延期交房购买期房的人遇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此时开发商无法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时间交付房屋,这对购房者的利益是一种侵害,同时也会构成违约。那此时涉及到支付违约金的话,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咋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咋算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


·现在交通便利
      现在交通便利,出行也不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但是相应的肯定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交通事故在生活中频繁的出现,使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不过人们都会缴纳保险来以防万一,那么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限是多久?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


·交通人伤右脚指骨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人伤右脚指骨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受害...


·交警判罚不服多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交警判罚不服多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交警判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处罚后的60日内申请复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申请复议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