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新标准 ? ?对被占地农民进行多方面的补偿,有土地的、有土地上的农作物的、有土地里的设施设备的等等,从多方面来确保农民失地后的生活。如果在征地过程中,民众有发现征地的工作人员不是按照这些项目给的补偿费,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投诉举报。如果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可以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
      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 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1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为计户单位)。 2、安置补助费 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3款规定...


·离婚应该去哪个地方办理?
      如果是属于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


·异地身份证银行卡都丢了怎么补办吗?
      一、异地身份证银行卡都丢了怎么补办吗 身份证丢了,外地银行卡补办可以用户口本补办的,如果感觉麻烦可以等身份证出来补办一样的。 外地银行卡补办流程: 1、持卡人需要到办卡当地补办; 2、带着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办理; 3、排队柜台挂失; 4、提交资料补办就可以了; 5...


·农村征地补偿,户口迁出了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农村征地补偿,户口迁出了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从房屋拆迁补偿层面来讲,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补偿的标准一般与你的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所决定,和你的户口并没有多大关系。 但如果说原来的房子拆迁后涉及到“住...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一、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到底属于谁?   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属于谁,是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农村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工作,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甘肃省在进行铁路、公路建设的时候,难免会征用到农村土地。当地农民会得到一笔补偿款,按照有关规定,征地补偿标准每隔两三年就要做出调整的,以适应最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那么甘肃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给您讲解下当地政策。 一、甘肃最新征...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一、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土地出让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拍卖、招标等,但我们今天主要为您分析的是土地拍卖,办理土地拍卖需要很多流程,但是很多人不熟悉这一情况,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土地拍卖出让方式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拍卖土地使用权,应...


·外嫁女出嫁后,土地就要被收回吗?
      外嫁女出嫁后,土地就要被收回吗?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对于外嫁女来讲,如果其在出嫁之后,新的居住地并未取得承包地的话,那么其之前的承包地是不能收回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可以说是走在了前列。为了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广东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就提到了租售同权,这项政策对于在广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影响比较大。那么,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万千农民群众来说,土地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土地意味着经济来源,意味着人民家庭的生活保障,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保护权益。这就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那么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为您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具体规定如下。 农村...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