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大家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

您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营业执照就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证。因为一个企业要想开始正当营业,必须先拥有营业执照。那么,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办理的时候又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及其相关的问题。一般来说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就以下几步。
  
  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二、需准备以下材料:
  
  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下一年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要到相关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工作。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还应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书、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一般来说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也就几个步骤,这样看上去十分的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营业执照的办理并没有这么的轻松,经常能看到因为办理这个来回十几趟的,所以我们建议您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可以先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等确定好了再去办理,这样可以节省很多事情。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


·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案例中的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案例中的融资方式都有哪些 企业融资是很常见的,也是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民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融资也是民营企业获得资金的重要方式之一。有关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案例也很好的证明了民营企业通过融资方式获得资金是很好的,但是这一切都必须严格按照...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各个公司都是由多个不同的部门组合而成的,单位用人都会按照严格的要求进行筛选,表现优异者则能进入高层管理,但是如果高层管理辜负了公司的期望,利用职位特权做了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就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那么关于背信损害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看一下。 背...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是可以的;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


·近几年各种类型的企业层出不穷,那么就需要一些新鲜血液为公司注
      近几年各种类型的企业层出不穷,那么就需要一些新鲜血液为公司注入活力。办理入职手续利于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文化,减少新员工适应工作岗位的时间,尽快熟悉并进入工作角色,提高新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因而在公司看到他个人的发展前景。那么如何办理新员工入职的手续?对此带来以下论述。 一、入职...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发展进步,它也参与提高了我国的经济能力,但是由于其企业的特殊性在发展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困境就是融资,融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运营过程最重要的一点,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 (一)企业遇到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二)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三)协助企业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参与企业合同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 (四)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对...


·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股权转让司法解释规定是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公司的激励淘汰机制是否合法
      公司的激励淘汰机制是否合法 为了激励员工,提高效率,促进公司的发展,有些公司会设置“末位淘汰制”的绩效考核管理方式,对员工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将排名相对靠后的员工予以淘汰、辞退。增强了员工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但是对被淘汰的员工也很残酷,并且,以这种方式辞退员工,是否具有合法性?...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