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婚后,为了各自之后的人生着想,会选择二婚,二婚的夫妻有的幸福美满,有的则仍然矛盾重重而不得不离婚,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也有诉讼离婚,但是,一旦离婚则必然涉及到夫妻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或者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下面,就由的我们为各位介绍一下二次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综上所述,对于“二次离婚财产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上述的内容进行了解答,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际生活中,不论是初婚,还是二婚,甚至是三婚,只要是有关婚姻关系的问题,都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解决,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离婚前一方可否冻结财产?
一、离婚前一方可否冻结财产?
离婚前一方不可以冻结财产,只能向法院申请对方财产进行冻结,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那么必须要提供担保。夫妻一方在银行持有的资金和股票可以申请保全冻结。公司的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公司,不属于股东个人。
二、离婚期间多久可以冻结财产
1、到法院起诉...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确定了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因素。这对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指导意义,结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我们可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和应考虑的因素,实践中,应从受害人和过错方两方面综合加以考虑,可以...
·如何认定重婚行为,有哪些认定标准
重婚本身属于一种民事行为,但由于会对家庭造成很大的破坏,因此我国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前,还需要先对重婚行为进行认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认定重婚行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重婚行为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
·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和结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非常重要的决定。如果真的已经决定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而且和对方也没有办法对这样的决定作出一个协商的结果的话,那么还有一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
·购买小产权房,拆迁时有补偿吗?
1.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2. 购买城镇中的小产权房时,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是不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合法建筑的有...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
·起诉离婚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什么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几种情形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有离婚打算的夫妻而言,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办离婚手续,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那您知道在法律上面究竟规定什么是起诉离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
·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其实也就是单方起诉离婚,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样是可以的,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此时,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呢?这就让不少当事人头疼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