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

现如今,个体户经济的发展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作了很大的贡献,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仍然是个老话题,在2008年工商部门取消工商管理费后,很多个体经营者都以为不用办理工商登记了,其实不然,营业执照在社会法制环境日益完善的今天,还是非常重要的。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七大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账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综上所诉,关于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主要有七个流程,有了以上我们提供的内容,相信您能够对这个流程有了大致了解,并且能够在申请的时候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或资料前往当地工商局进行办理。一般而言,不可能一天之内就能拿到营业执照,还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所以请耐心等待。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能不能设置试用期
      工作生活中工作企业单位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企业中工作不如意或者说感到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很多人都会选择更换企业工作,但后续又回到原有企业发展的现象也是常有的,又回到原有企业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在复合问题,那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还能不能设置试用期呢? 员工离职后再入职能否设置试用...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企业辞退老员工一般会采取预告性辞退的方式。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


·工伤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工伤社会保险即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部分。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加3元;3、失业...


·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定义作用
      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定义作用工程的施工方为了使业主相信住宅的质量是有保证的,通常情况下会找到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这种担保是为了使业主放心,即使是房屋的质量安全出现了问题也可以不用担心赔偿问题或者是后续维修的问题,使业主的权益得到双重保证。 一、住宅工程质量保...


·不认定为工伤的行为有哪些
      不认定为工伤的行为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是单位违规吗?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单位违规吗?劳动合同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合同条款来规定与劳动者有关的利益,仅凭口头约定,非常容易出现劳动纠纷。不订立合同是单位疑似逃避责任的表现,要注意补充订立也是有期限的,以下是跟劳动合同有关的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现如今不管办理的是什么事情其实都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的,并且在办事的过程中,还会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二、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一)因确认劳动关...


·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
      职工在遭受工伤伤害时,如果后果较为严重,出现身体残疾或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将使职工个人及其家庭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因此,合理的工伤赔偿时对工伤职工也是一种应有的帮助,而决定工伤赔偿的主要是工伤鉴定的结果,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