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一、70年产权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明显的“房产产权期限缩水”。
  有调查指出,超过70%的购房者不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之间的不同概念,也没有意识到绝大部分能够入住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期限缩水”情况,在不明不白中成为“冤大头”。购房者不理解概念从而干脆对其置之不理是造成“隐性缩水”问题得不到重视的重要原因。
  还有购房者因为产权算了一笔账:“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按房产证上的日期推算,买的房子一般只有65年使用期,整整少了5年!而买房时付的总房价却从为因此打折,少5年不就等于多付钱了吗?”
  遗憾的是,这种简单的估算方式没有得到房屋产权管理登记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法律和经济学界人士的赞同。
    二、续约产权
  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住宅楼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70年产权是指对建筑使用权的一个年限,而70年一般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因为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因此土地使用年限也是可以续期的。当然根据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也会有不一样的年限,如果住宅年限已经到期是可以准备相应的资料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申请续期。
  
  
  

·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相关的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买房可能是他们一直奋斗的目标,不同的城市买房的政策会有所区别,尤其是外地人在京买房,可能限制的条件就会更多。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疑惑,究竟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那么,相关的政策和条件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 一、外地人能在北京买房吗...


·20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哪些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在现实生活中,依法纳税是所有公民的义务。有人说我工资达不到起征点,不用纳税,那么税收就与我无关,但是其实不然。平常我们在购买商品时,我们所应当缴纳的消费税其实早已包含在商品价格之中,无形之中我们已经履行了缴纳税务的义务,税收无处不在。...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
      在我们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由于这其中有巨大的利益诱惑,因而房地产开发公司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公司都想分一杯羹。我们知道,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等级标准是不相同的,而且不同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享有的开发范围和权限也不相一致。 一、概念介绍 所谓房地产开发公司,是...


·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现在制定的有一些的法律制度当然也有其自身的一些不足的地方,很多法条,如果要擅自进行修改的话就会和其他相应的法律冲突了,近几年来,关于土地使用权当中的空间权越来越为您所注重,实际上空间权也并不是一个虚无的权利。那么,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空间权是什么意思? 以...


·太仓市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们知道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各个地区的土地类型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各类型土地补偿标准也有着不同的标准。我们如果遇到这类事情的时候还是要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下面我就为您说一下太仓市征地补偿标准。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


·房本上土地使用年限没有规定吗?
      房本上土地使用年限没有规定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是没有使用年限的。2.但如果所购买的这套住房在今后发生买卖关系的时候,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由买房人(注意不是卖房人)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时候这套房产就会...


·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在案发地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


·房地产他项权证2023办理时间是多久?
      房地产至上的权利除了所有权等之外还存在着他项权用以证明所有人用来抵押贷款的事实,也就是说只有在得到证件之后才能够去银行进行一系列的贷款事项否则就会被拒绝受理,下面就一下来看看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一、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时间是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是已经出...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