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抢劫罪量刑标准

抢劫罪是很严重的犯罪,同时也是我国重点打击的犯罪行为。一旦确定行为人构成此罪的,那么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具体来说,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抢劫罪量刑标准2017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实际了解。
  
   一、抢劫罪量刑标准
  抢劫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实施抢劫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均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抢劫金额只是影响量刑情节。
  根据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来说,抢劫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以下情况,从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详细量刑标准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2)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情形的,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抢劫数额一类地区每增加2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情形之一的,根据抢劫的次数、数额,可以增加二年以下刑期。
  (4)每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二)、(三)、(六)、(七)、(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为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而抢劫的;
  (2)持械抢劫的(具有持枪抢劫情节的除外);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对构成抢劫罪的,最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的,当然此罪的起刑点也不低,为三年有期徒刑。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在法庭上不认罪的话怎么处置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庭审的时候出现了当庭翻供的这种情况,这对于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情。因为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当然也不排除在之前询问的时候是存在着工作人员屈打成招的结果的,不过也有些犯罪嫌疑人就是属于典型的拒不认罪。那么,在法庭上不认罪的话怎么处置? 一、在法庭...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在对犯罪人员量刑时,会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处以一定时间的缓刑,而此时缓刑的执行会伴随着一定时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结束之后,犯罪人员表现良好,就可以不用再执行刑罚。那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
      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三大诉讼法,在其诉讼过程中所需要的证据种类基本是差不多的。但是也是有细微的差别的,并不是都一样,那么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那么为您解答。 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点: 1、客观性:指一切诉讼证据都必须...


·犯罪未遂是法定从轻情节吗?
      犯罪未遂是法定从轻情节吗? 一、犯罪未遂是法定从轻情节吗? 犯罪未遂并不是法定从轻情节,犯罪未遂是犯罪没有成功,可以从轻处罚,而非必须从轻。 《刑法》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刑诉法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很多人不清楚中止审理是一个什么制度,也很容易把它和其他制度相混淆。本文就列举出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刑诉法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中止审理的概念 中止审理是指人...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箱走私烟判刑多少年
      该行为构成走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体量刑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量刑
      毒品犯罪分子是刑法处罚的对象,是对社会的安全秩序产生危害的犯罪分子。对于毒品犯罪分子所要做的就是让他接受法律的惩罚,以此来威慑不法分子。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人对毒品犯罪分子使其躲避公安部门的追查,为了遏制这一现象在刑法设有包庇犯罪分子罪,以下我们就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量刑进...


·醉酒拘役1个月是否会有案底
      一,醉酒拘役1个月是否会有案底拘役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刑事处罚措施,有案底。醉驾判处的是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不是有期徒刑。虽时间短,也是代表犯过罪。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


·关于暂予监外执行中又犯新罪怎么计算刑期
      一、关于暂予监外执行中又犯新罪怎么计算刑期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执行方式,是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确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而将其暂时放在监外,由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判处的刑罚的一种执行制度。尽管监外执行变更了执行的方式,也...


·网络诈骗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我们已经离不开网络了,网络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总有一些人心怀不轨导致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各种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那么,网络诈骗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诈骗罪罚金标准是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