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社会,家庭的影响是很大的,发生了以后,法院这边是一定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的,只要在这个事故中有赔偿的责任,都需要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进行赔偿,这也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保护,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相关标准,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配合事故的调查,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一定要按照责任认定的要求进行赔偿,这样是对受害者一种尊重,也是一种保护,并且所有驾驶员在出行的时候要遵守交通规则, 避免发生一些交通事故。
  
  
  

·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
      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交通事故行人全责,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增加注册资本末实交能否变动
      增加注册资本末实交能否变动?理论上是可以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 另外,从法理上看,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增资,产生的是股东对公司缴纳新增部分出资的义务,并不减损原股东负有的对公司缴纳...


·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相关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相关程序是怎样的很多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最终会走向离婚的道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不能解决时会选择诉讼离婚,很多人在选择诉讼离婚时不清楚诉讼离婚的程序以及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下面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关于离婚上诉方面的问题。 一、离婚上诉状递交的地方 1、上诉状应...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
      期房交房时要注意什么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并关注期限。通常开发商所约定的期房交房时限是在通知书寄出的30天时间内,购房者需要安排好时间。在接到入住通知书后,还需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了,如果逾期交房,还需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答复来决定是否要前往收房,并按照通知的约定时间前往...


·一、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由谁管?
      一、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由谁管?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由公安机关管理,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


·辆车造成一人伤亡交强险的赔偿金额在多少?
      辆车造成一人伤亡交强险的赔偿金额在多少?辆车造成一人伤亡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金额在12万元左右。需要注意的是,可以赔偿的情况必须是在车主无过错的情况下方能生效。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


·虽然“酒驾入刑”已经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仍有很多车主知法犯
      虽然“酒驾入刑”已经是您都知道的事实,但仍有很多车主知法犯法,饮酒驾驶甚至醉驾,对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对于醉驾行为,除了扣除驾驶分数、罚款之外,还会吊销驾驶人的驾驶执照。因此有很多车主会有醉驾吊销驾照恢复事项怎么办理的疑问。下面请看我们关于这一问题的汇总。 一、不得申...


·无证驾驶闯红灯撞车逃逸如何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有哪些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 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每日减少的收入计算而来。 误工时间从我们遭遇交通事故到治愈,误工损失为因没有正常工作而导致的工作收入损失。此时,误工时间...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