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10岁、14岁、16岁、18岁的法律意义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具体来说,除非患有精神病(或者痴呆症),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活动,无需其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代理其进行活动。他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均为合法有效,由于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由于其从事的犯罪活动,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接受国家的刑事制裁。

  
    (2)公民年满16周岁即产生两方面的法律后果:第一,民事活动方面,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社会工作(16周岁以下国家禁止招聘),如果年满16周岁的公民已经参加工作,并且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在民法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成年人同等的民事权利,并独立承担其民事活动的法律责任。第二,在刑事责任的承担方面,年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对其所从事的任何刑事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3)公民年满14周岁,在民事法律方面没有特别的法律意义,但在刑事法律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即如果其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资八种严重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与此对应的是,年满14周岁以下的公民,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也无须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4)公民年满10周岁,在民事活动方面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通常来说,在法律上通过其从事民事活动金额的大小,与其生活的关联程度等方面,来判断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有效。

  
    (5)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判死缓后被执行死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判死缓后被执行死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死缓其实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会根据罪犯在死缓期间的具体表现,来做出下一步的处理,其中有被核准执行死刑的,也有得到减刑的。因此被判死缓之后并不代表一定死不了,那要是判死缓后被执行死刑的话此时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什么时候开始 1、检察院审查起诉知,律师就可以开始阅卷了;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人的查阅案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道对案件审查起诉之版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当庭宣判吗
      认罪认罚不一定当庭宣判的。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庭宣判的条件包括: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


·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侦查阶段一旦结束,侦查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报请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于是便引起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又称公诉机关)对侦查机关(公安局)上报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如果认为犯罪...


·挪用资金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职责,且隶属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予以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职责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不予立案...


·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否合理?刑事拘留超期时间规定是不合理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就是37天,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二、刑事...


·采集血液事故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的一大职责就是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献血我们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医院等地都会设立无偿献血的地方,而在献血时候会对血液进行检测,来保证血液的健康性,但是有时候会出现血液的检测事故,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在法规中有所规定,那采集血液事故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


·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抢劫罪公诉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诉意见书是用来对检察院提起的起诉内容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一类文书,它的目的在于让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更直观、更全面的展现在大众面前。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就属于这类型的公诉意见书。那么抢劫罪公诉意见书包含哪些内容呢?抢劫罪公诉意见书范本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一、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


·对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
      对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 一、对犯罪未遂应如何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


·放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是什么?
      一、放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是什么? 放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是:公共安全罪的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决水、爆炸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