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读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

  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定的中央机关各不相同。如根据公约规定,我国指定司法部为公约规定的中央机关,由司法部司法协助处具体办理;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送达的具体途径为:国外司法机关-----外国指定的中央机关------中国司法部----(5日)最高人民法院-----(5日)高级人民法院-----(3日)-------中级人民法院(10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涉外案件所登公告的应是人民日报海外版,涉港澳台离婚案件还存在有区际送达制度,涉外送达是送往外国的,送到港澳台不叫涉外送达,叫区际送达,有关文件: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三、是关于涉台民事诉讼送达的有关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会查什么后果?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起诉离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因为实际上起诉离婚的话是需要审查一些材料的,因此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会查什么后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吗
      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吗 一、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吗 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 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就可以登记,不一定要去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


·离婚不抚养孩子下场是怎样的?
      离婚不抚养孩子下场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这个义务是不会改变的。但在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离婚时可能会有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并且在离婚后不愿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离婚不抚养孩子下场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说明,希望对您有...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


·离婚诉讼何时调解,什么时候进行离婚调解
      调解是我国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诉讼中,调解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调解是离婚诉讼必经的程序。那么,实践中,离婚诉讼何时调解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
      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 一、丈夫和别人同居可以要求离婚吗 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共同为家庭的幸福努力,共筑美好家庭。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同居,则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


·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判刑
      爱情是美好的,因为是两个人的心甘情愿。婚姻也该如此,因为相伴过一生的是夫妻二人。法律上也是规定婚姻自由。但是现实中,去仍然有不少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出现。那么,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判刑?首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弄清楚婚姻自由的意思。婚姻自由,是指结婚双方在婚姻的问题上是有足够的自主权的,法...


·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
      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


·在我国存在女方上诉抚养费吗?
      在我国存在女方上诉抚养费吗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女方可以上诉申请男方支付抚养费。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有时候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抚养方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二、变更抚养权...


·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子女会判给女方
      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况子女会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


·结婚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吗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