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人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是由房屋征收单位参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同时涉及到的补偿项目还包括了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等等。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崇州市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主要是两个文件规定,即《崇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和《崇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管理规定》。
《崇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管理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人房屋补偿费、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政策性补贴、提前搬迁奖励等五部分。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政策性补贴及提前搬迁奖励等实行按户发放;单位所有和私有房屋按权属证书认定;一处房屋多人共有的,按一户认定;直管公房按租赁合同认定。
(一)被征收人房屋补偿费
被征收人房屋补偿费可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实施。
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人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
2.产权调换:由房屋征收单位参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产权调换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1)征收住宅: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最低不能少于48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分别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进行调换,根据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差价,房屋征收单位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被征收人一次性付清差价款的,对应付的差价款优惠30%。
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按不低于48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被征收人不再支付48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内的补差款。
(2)征收非住宅: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分别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进行调换,根据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差价,房屋征收单位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被征收人一次性付清差价款的,对应付的差价款优惠20%。
(二)政策性补偿费
政策性补偿费包括迁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相关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按以下标准发放:
项目名称补偿标准
电话移机住宅58元/部,非住宅158元/部
有线电视迁装510元/户
宽带迁装320元/户
空调移机300元/台
一户一表1200元/户
天然气初装3200元/户
上述标准如遇物价部门价格调整,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三)政策性补助费
政策性补助费包括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搬家补助费。
1.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崇阳街办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乡(镇)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助费。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崇阳街办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乡(镇)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发放至安置房屋交付的次月止。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超过50平方米的,按实计算。
2.非住宅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因征收商业、生产办公、仓储等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被征收人可以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助费,也可由房屋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协商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确定:
(1)按净利润损失计算: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
(2)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参照房屋面积或根据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认定。
(3)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具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征收当事人双方未能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租金收益的,通过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期限按3个月计算,也可按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3%的标准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支付期限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的次月止。
3.搬家补助费
住宅实行按户补偿,搬家补助费为每户1200元。产权调换需要过渡的,发放两次搬家补助费。非住宅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房屋征收单位组织搬迁,据实支付搬迁费用。
(四)政策性补贴
政策性补贴包括购房补贴、物管费补贴。
1.购房补贴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
2.物管费补贴
按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予5年物管费补贴。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按实计算支付。
(五)提前搬迁奖励
房屋征收单位对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被征收人,可按征收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提前搬迁和项目房屋整体腾退奖励。房屋征收单位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提前搬迁奖励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商业、办公用房的,崇阳街办户奖每户不超过4.5万元,乡(镇)户奖每户不超过2.5万元。被征收人为企业的,户奖按照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总价的1%发放(低于4.5万元的,按4.5万元发放)。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另给予被征收人面积奖,崇阳街办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的标准给予面积奖,乡(镇)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100元的标准进行面积奖。
《崇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关于货币化安置拆迁奖励及补助标准。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奖励除了按照本意见第一条“拆迁奖励方面”的规定外,再另外一次性按20000元/人给予货币化安置补助费;安置过渡费方面,按150元/人/月一次性给予一年;财政补贴方面,选择在崇州市当地新购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被拆迁安置人员,根据人均35平方米的住房安置面积,按500元/平方米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在崇州市之外新购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不享受该购房补贴)。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在上述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崇州市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详细标准,以及房屋面积认定、过渡期限,其中在详细征收补偿标准中还对搬家费、物管费、停业损失费等费用进行详细规定。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
·新婚姻法关于农村房产遗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离婚纠纷无非就是婚姻关系及财产子女问题的处理,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最为复杂。因为涉及到集体资产的问题,是农村房屋很难分割。所以,很多人就会有疑问:《民法典》关于农村房产遗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在当事人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只要当事双方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伤害其他人利益,就是有效合同,如果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单独转让,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
两限房其实质是商品房,因为其价格低廉,对于低收入群体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两限房十分抢手。故国家对于两限房的申请条件规定的很严格,并且对于享有两限房者的权利也做出了限制。北京平谷两限房可以买卖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限房申请条件。
在北京申请两限房...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或者就算房屋租赁协议未到期,但是由于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比较大房屋成本比较高时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也可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出租房屋。再者,如果房屋被租人已经另有住房,而导致承租房屋长期闲置或者在房屋出租人故意将房屋...
·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吗?
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吗?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只有是放弃了所有遗产的继承权,才可以不偿还债务。《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
·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进行房产的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对房产进行交易,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不放心,可能在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之后还会办理公证手续。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转让合同要公证吗
房产转让合同...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