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一)、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
1 ?、医方的主体资格
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生是否申领临时行医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
2 ?、医疗行为是否不当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
3 ?、损害后果;
4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5 ?、诉讼时效。
(二)、签订《聘请律师委托合同》
1 ?、律师费收取方式
由于存在许多主、客观的影响因素致使办案难度较大,工作量大,办案周期长,因此不适合按标的收费。律师尽量按小时收费或协商收费。患方律师协商收费要注意尽量避免风险代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内容一般分为协商、一审、二审及执行。
2 ?、签订《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合同》
当事人要求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接受委托签订相关合同。
3 ?、风险告知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比较复杂、工作量大、难度大;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三)、当事人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
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对当事人提出指导意见和患者及其亲属是否存在不配合诊断、治疗、护理行为
(四)、律师办案途径
1 ?、双方协商
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对于大型医疗机构,协商成功的可能性相对不大。
2 ?、行政处理
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民事纠纷。其中包括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程序、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医疗行政诉讼程序、医疗刑事诉讼程序。
3 ?、诉讼
在案情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以人身损害的其他各种案由立案。这关系到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五)、处理医患纠纷案件有关程序
其中包括实物封存与检验程序、病史资料复印和封存程序、尸体解剖程序、医患双方协商程序、行为能力鉴定程序、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伤残等级鉴定程序、营养期限鉴定程序、护理期限鉴定程序和医疗依赖鉴定程序等等。
(六)、进入程序后
进入诉讼程序后,按律师办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操作。根据本类案件的性质,还应注重以下程序:
1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鉴定意见进行补充鉴定。与诉前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比,法院委托鉴定能够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2 ?、诉讼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程序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 ?、诉讼阶段查阅并复制证物程序
提起诉讼后,对诉前无法查阅或复制的医疗机构主观病史资料及证据保全后由法院调取的证物进行查阅、复制,以便质证和书写补充诉状及初步推定是否适合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的检材。
4 ?、司法文检鉴定程序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书写时间鉴定等。
5 ?、诉讼证据交换与质证程序
这是民事诉讼必经的程序。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对于医疗事故纠纷的流程本质上和民事诉讼的程序是如出一辙的,但是又因为医疗事故纠纷本身具有的特殊性,进行该纠纷时所进行的程序也会比民事诉讼程序多一些,如尸体解剖程序、行为能力鉴定程序、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伤残等级鉴定程序、营养期限鉴定程序、护理期限鉴定程序和医疗依赖鉴定程序等,所以我们在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时候要时刻记住除了民事诉讼必经的程序外,还需要进行其他相关程序。
·做结扎后宫外孕属医疗过错吗
做结扎后宫外孕属医疗过错吗?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方过错的基准,已成共识。但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判定医方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非笼统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所能涵括。同时,医学诊断仅能间接地根据病情及症状,辅以其他检验或医疗器材探求相关信息,以此作为判断基础,这就决...
·在我国患者如何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尽管患者在医院应该积极的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但是现在的患者就算是对一些非常专业的医疗知识不太了解,但这个过程当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是直接反映在患者身体上的。因此患者本人当然也有权利对医疗事故申请司法鉴定的,主要有很多患者是特别的担心在我国患者如何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在我国患者如何...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一、什么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医...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胎儿医疗过错案例介绍参考 一、案情介绍
小赵怀孕后一直在某妇幼保健医院检查。随着腹部一日一日的隆起,小赵期待着小宝宝的诞生。预产期到了,小赵住进了某妇幼保健医院。小赵十月怀胎并没有结果,她的小宝宝并没有如她所愿呱呱坠地,她为人母的希望落了空。因为她生下的是死胎。小赵接受不了在她...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医患打官司需要注意事项 患者仍要承担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患者就不需要举证呢?对此,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举证。作为病人或其家属,还要承担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和医疗行为造成损害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在病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时,仍应承担的基本举证义务包...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由谁支付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是由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院方不能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满意的答复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删除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条款,即删除了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过错责任原则,故在发生纠纷后需要确定双方的责任。由于患者相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处于弱势地位,故国家在立法上倾向于保护患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该做什么? ...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 一、医疗机构有提示患者家属尸检的义务吗?
在患者死亡后,医疗机构都会对患者的死因进行分析,经医院分析得出死亡原因后一般都会将患者的死亡原因记录在死亡通知单上。但是如果在患者的死亡通知单上出现在“死因不明”的情况时,医院要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