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发明进行专利后可以更加的维护了发明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使发明人赚取一定的发明专利资本,可以更好的激发发明者进行专利发明,可以更快的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i因此发明者申请发明专利是必要的,申请发明专利需要交纳专利办理登记费,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专利办理登记费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250元、实用新型专利200元、外观设计专利200元)、印化税(5元)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专利查询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300元/年),授予专利权的当年不包括在内。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各年的维持费。3、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发明专利申请人应当缴纳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缴纳,如果申请人的发明专利申请没有获得专利权,则无需缴纳维持费。4、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2日至2001年6月1日,以此类推。5、各年度年费按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之间按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6、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表中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我们在此总结,不同的发明专利相应的专利办理登记费不同,主要是根据专利产品的类型而定的,具体的可以在办理发明专利登记时,到当地相应的管理部门咨询清楚,缴纳专利办理登记费,可以更好的保护好专利发明,因此一定要按时交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1、一般商标每件3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300元) 2、代理机构网报 一般商标每件16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


·专利权的驳回、撤回、视为撤回可以公共使用吗?
      专利权的驳回、撤回、视为撤回后可以公共使用吗?专利的无效程序均是在专利权授予后的程序,而专利撤回、视为撤回(视为撤回一般都是实务流程上的原因所致)以及驳回均是在专利授权之前完成的行为,既然没授权,自然没有权利保护,其中的技术方案可供公共所用,不存在侵权。但是要注意后续程序:在专利...


·商标权人转让商标应遵循什么原则?
      商标权人转让商标应遵循什么原则?商家通过注册商标让自已的产品变得与众不同,而注册商标后商标的所有人也有权利可将商标进行转让,那么什么是商标转让权,商标转让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我们在下文将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


·依据商标法侵权商品经营额如何计算
      一,依据商标法侵权商品经营额如何计算已销售侵权商品和暂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情况,但销售价是固定不变的,所以违法经营额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该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


·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商标侵权后怎么赔偿呢?
      如果商标名已经注册后,笔名就不可以用商标名,否则就是侵权行为。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


·如果自己的专利过期怎么办?
      专利权过期之后可以申请恢复吗(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的。然而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利权就能立即生效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今天,就让我们带您一起来看看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及一些注意事项吧。 一、转让专利前要注意以下...


·申请商标无效的准备材料主要有哪些?
      申请商标无效的准备材料主要有哪些 一、申请商标无效的准备材料主要有哪些? 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


·专利转让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转让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专利权转让协议有效性审查 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人、专利的有效性即是否通过实质审查、是否有被申请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的。 二、专利权转让协议条款审查 1、前言,应写明转让方拥有某专利权,转让方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原告诉讼主体自个怎么办?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原告诉讼主体自个怎么办?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原告诉讼主体自个怎么办?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原告诉讼主体可以照常进行维权的诉讼,因为专利许可实施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备案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


·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鉴于著作权人身及财产的双重属性,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婚姻法只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关于著作权的归属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夫妻一...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