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对于很多的罪名,虽然已经有《刑法》作出了量刑,但实际上也是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的。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具体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作出规定的。下面,我们整理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一下。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至四年有期徒刑;负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每增加2万元的,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具有上述第(1)至(5)种情形之一,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具有上述第(2)至(5)种情形之一,又具有逃逸情节的,增加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犯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八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50%。但已根据相关情节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除外: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6、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定为自首的,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7、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交通肇事犯罪情节、伤亡人数、违章的原因及严重程度、赔偿数额以及被害人谅解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幅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
(3)醉酒驾车(即行为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拘留的;
(5)曾因交通肇事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我国法律中规定,只要是一般主体的,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在经过认定确定构成犯罪之后,就需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由于此罪属于过失犯罪,因此在处罚上面也不会特别重。但要是肇事者又具有逃行为的话,那么相比之下处罚肯定是要重一些的。
·交通事故遇到恶意欺诈该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这里的赔偿就包括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赔偿。但通常都是造成了多少的损失就做出多少的赔偿,但有的时候交通事故中可能会遇到恶意欺诈的情况。那交通事故遇到恶意欺诈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
·北京公证遗产公证处需要哪些材料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
北京公证遗产公证处需要哪些材料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如果想提高公证效率,作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须准备与提交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费率是多少
在我国车辆划痕险费率是多少? 保额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和20000元几档,以新车购置价在30万元以下的车辆来说,车龄2年以内,保额2000元,保费340元;保额5000元,保费485元;保额10000元,保费646元;保额20000元,保费969元。车龄2年以...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肇事者由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也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当然,如果惨剧已经发生,受害者家属就应该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有所了解。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
一、处理流程
(一)调解:经...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牙齿脱落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牙齿脱落的评定标准是什么?1.3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2.5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3.7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4.8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5.9级伤残:上颌...
·同一个法人的两个公司之间签的交易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合同签订权限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前提条件是分公司也必须要在当地的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的这些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区别就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尽管分公司可以独立的签合同,但是法律责任还是要由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合同到期离职报告还要提交吗?
随着我国各项法律的不断健全,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还需要提交离职申请书吗?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无需在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
一、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款的规定是怎样的?醉驾电动车标准:电瓶车醉驾最高可以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交警拦住醉驾车主,会对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做出判断,属于机动车的,按照醉驾入刑的标准执行。如果经过鉴定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车主最多被罚款。二、电瓶车醉驾造成事故如何确定责任?电动车交...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比如撞坏了他人一点财物,刚好又4下无人时往往会选择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以为轻微损害只是小事,他人也不会积极追究法律责任,即使被追查更不用承担过重的法律责任.其实不然,即使是轻微交通事故,...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具体包括了哪些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具体包括了哪些
1、产权状况陷阱。2、房屋类型陷阱。3、合同签订人陷阱。4、模糊付款方式陷阱。
二、二手房交易怎样避陷阱
1、买卖合同签订前,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如果事先未引起重视,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