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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在第三人不能确定的情况下,赔偿权利人可以仅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薛某在饭店消费,饭店负有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障薛某的人身安全的义务,但薛某被人打后,饭店未制止打人者的离去,因此对薛某的伤害,饭店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具有过错,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对薛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饭店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殴打薛某的人追偿。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


·雇主责任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
      1、保障的主体不同 雇主责任险保的是雇主企业,雇主责任险是为了转移企业主的责任风险。 团体意外险保的是雇员员工,团体意外险属于福利性质的保险。 2、赔付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是保险公司将赔付款打到企业账户,用于赔付企业给员工的补偿款,可以完全转移企业的用工风险。 团体意外...


·争吵中情绪激动导致死亡,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林某与刘某某口角争吵,突然林某晕倒,派出所及在场人员立即将林某送往医院,因病情突然严重,终因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对其下发了死亡确诊书。林某家人很伤心,认为是刘某某的行为导致妻子高血压突发脑溢血死亡,责任应该由刘某某承担,就死亡赔偿问题未能与列某协商成功...


·被打致受伤怎样找对方索赔?
      首先,被打致受伤,受害人索赔时可以主张以下的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迫下可采取什么措施?
      据《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


·劝架被打伤,要求赔偿可以吗?
      首先,劝架者虽然是自愿加入斗争,并且在不参与任何一方的立场的情况中,被他人误伤导致人身伤害,其实加害人的行为属于侵权,劝架者自然可以请求赔偿。   其次,被他人侵害身体受有伤害的,加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等费用。   并且,如果伤情属于轻微伤的话...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工作中刘某腰部被硬物砸伤。雇主李某某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和刘某达成协议,内容为: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0元,该款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本起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后,刘某因受伤部位疼痛再次到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该协议。 最...


·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指在劳务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所引发的争议。案件在认定双方法律关系时,往往会有当事人主张双方并非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那么,该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看似相似,但其实二者存在实质性区别。雇...


·游客游玩受伤,景区能否以自甘风险不予赔偿?
      游乐园中一些新兴的娱乐项目,参与人员不可能全面了解该项目并有着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认知,同意游玩也不意味着甘于冒险、愿意承担摔伤的后果。若仅凭参与了该项目,便单纯认为游客默认明白此中风险及后果,对游客而言过于苛刻,况且自甘风险规则排除了活动组织者的适用。 对于危险娱乐...


·侵权赔偿--最高法院18问
      【司法观点1】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观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30条之规定,在二审终结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由农村户口转...


·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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