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警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交警办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交警办案程序之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实行分级负责,领导审批制度。
  第四条 交通警察须有三年以上交通管理实践,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证书,方准处理一般事故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二章 管 辖
  第五条 县(市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县(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可以经本级公安机关领导人批准,指定其下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本管辖区内发生的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直辖市、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发生的案情复杂和涉外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由最先发现或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管辖确定后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七条 管辖权有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共同的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 在未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地方,可经地区(市)公安机关批准,由乡、镇公安派出所处理轻微事故。
  第九条 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理下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交通事故交由下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条 当事人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移交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一条 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责任者是现役军人的,移送军队处理。
   第三章 现场处理
   第一节 现场勘查
  第十二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的,须做好报案记录。属于重大、特大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部门,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三条 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 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第十五条 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地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勘查。必要时应当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到现场。管辖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派员维扩现场秩序。
  第十六条 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组织抢救伤者和财物;
  (二)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
  (三)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第十七条 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查员、绘图员应当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可以要求本人签字;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无能力签字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者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辑,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出协查通报。收到协查通报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通报线索组织查缉,并将直缉结果通知发报单位。逃逸或者驶离现场的车辆查获后,发出协查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撤销通报。
  第十九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物品应当保护,除物证外,其他财物必须及时发还当事人;暂时无人认领的,要妥善保管;暂时无法移动的,应当指定当事人一方或者有关人员守护,并设明显标志。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发还。
  第二十一条 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有责任的当事人无故不到的,可以依法传唤。
  第二十二条 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交通事故现场和当事人体内如有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原因灭失的痕迹或者证据.应当及时提取。饮酒或者使用毒品的当事人如拒绝提取血液,并有反抗行为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强制提取,提取完毕后必须立即解除。
   第三节 检验、鉴定和重新评定
  第二十三条 检验交通事故死者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剖验交通事故死者尸体,应当征得其亲属或者代理人的 同意。但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经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解剖尸体。境外来华人员的尸体经法医检验的,由法医出具“死亡鉴定书”。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取得死者家属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同意解剖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四条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在有条件的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定。重新评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
   第四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办案人员与本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前款规定,适用于鉴定人员、勘查人员。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交警办案程序规定的详细内容,其中包括交警的管辖,现场勘验和如何取证鉴定的问题,详细的从程序上规范了交警的办案流程以及应当注意的必要事项和应当适用的其他法律。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农村土地使用权移交协议应该怎么写
      农村土地使用权移交协议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的正常交易都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只要说在这一过程当中没有造成国有土地资源的流失就可以。农村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关系如果发生转换的话,双方不能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这样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移交协议应该怎...


·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只有针对退休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计算,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


·买车完后购车合同还有用吗?
      有用。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注意事项: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


·汽车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汽车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内容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


·拖拉机交强险赔偿内容有哪些
      拖拉机交强险赔偿内容有哪些?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具体就是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1、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的现象在法律规定当中是明确的禁止的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的现象在法律规定当中是明确的禁止的,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我们国家也是有着相关的处罚规定的。喝酒之后开车分为酒驾和醉驾,对于酒驾和醉驾都是有着罚款扣分和拘留的规定的。醉驾一般都是会罚款1000元,并且扣除驾照分数六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
      单方肇事即单方,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交通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事故车辆的车主可直接持单方事故证明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那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单...


·一、交通事故小伤怎么理赔?
      一、交通事故小伤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小伤的理赔一般是可以直接由肇事者与受害者协商确定赔偿金的,赔偿费用要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定。 交通事故对方小伤要赔偿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需要司法鉴定的伤情还需要...


·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出现无疑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真的不幸发生了,肇事者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能逃避。如果肇事逃逸只会罪加一等。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逃逸死亡赔偿是多少吗?下面我们为您回答。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造成交通事故的人也就是肇事司机等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来确定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


·交通事故责任分责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责任分责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责任分责赔偿多少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最终还要体现多少比例才能确定各自承担赔偿的数额。在公安部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只提到事故责任的类型有:...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