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么,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是要向法院申请的,那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而有的肇事者取回肇事车辆后就对事故的处理以及受害人的赔偿持消极心态,甚至杳无音讯。
  2、而在民事纠纷中,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诉讼保全只能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诉前保全虽可在起诉前申请,但必须要提供担保并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依法解除。
  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保全肇事车辆,往往受害人正在抢救或治疗过程中,相关的损失无法计算,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诉讼保全的话,由于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话,同样还会面临要求保全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
  4、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而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
  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至于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法律中规定在起诉之前或者在诉讼中都是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浙江律师。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汾阳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伤残的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


·对于交通肇事赔偿交通费吗
      对于交通肇事赔偿交通费吗交通肇事不需要赔偿交通费。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孩子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对于孩子的方方面面都要足够重视,特别是人身安全问题。孩子在上学时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就设立了校车作为专用车来接送孩子们上学,但是也有校车超员的现象,那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


·哪些行为会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哪些行为会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逃逸行为属于交通肇事中比较恶劣的情节,一般在具有这样行为的时候,对肇事者的处罚相对来讲都是比较严重的,但此时也不能很绝对的说交通肇事逃逸就一定会构成犯罪。那您知道哪些行为会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


·一、交通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区别是什么? 交通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区别是: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所针对的对象不同;意义和险类不同。工伤主要针对企业难以避免的生产事故为核心,交通事故核心主要是基本的人身生命保障,险类属于商业险。综合比较,工伤事故的伤残待遇比交通事故更容易评...


·天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交通事故通常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成了每个人的关注点,因为每个地方的相关政策不同,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就不一样,关于天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了解。 一、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对伤者或死者需要抚养的人的赔偿,也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


·一、出交通事故后致人轻微伤是否构成犯罪?
      一、出交通事故后致人轻微伤是否构成犯罪? 致人轻微伤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请阅读下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一个划分,在这方面交管部门是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而具体又该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