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民事权利主体双方订立合同确立法律关系。任何合同都有可能履行不当导致合同违约。在双方当事人对于履行不当有约定时的赔偿责任法律也有规定。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如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需要您了解。下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商业合同违约金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第五百八十七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二、商业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商业合同的违约金来说。它的界限为最高不得超过20%
  。是合同标的总价值的20%。通过我们的介绍,关于“商业合同违约金上限”的问题你是否已经有所了解了呢?其实,在对于商业合同的违约金来说,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商业合同时若有规定,即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但是也要符合法律对于违约金的规定。若没有约定即按照商业合同的价值履行违约金责任。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过程经常发生一些当事人预料不到的情况,为了降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风险,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享有一定的抗辩权,以此达到维护当事人利益的目的。因此,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需要您加以学习,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一、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当因可归责于赠与人的原因发生时,即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的体现有两方面: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二是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


·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为多久
      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解除合同 诉讼时效为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一、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一、合同欺诈的基本概念 1、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法》第...


·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总有一部分人,妄想不劳而获,以坑蒙拐骗的方式来获得金钱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改善,人们的钱包越来越鼓了,观念在进步。把钱存进银行已经不是现在人们选择的唯一途径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闲置金钱进行投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集...


·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一、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在我国,保险合同纠纷案属民事诉讼法范畴。与仲裁发生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