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执并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要跟交警沟通说明案发当场的详细情况,但对方不承担责任,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解决,那么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 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不具备抽血条件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第三十五条 交通警察应当核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对在现场发现的交通肇事嫌疑人,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第三十六条 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交通警察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现场遗留物品能够当场发还的,应当当场发还并做记录;当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以上就是有关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的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纠纷是很难处理的,但是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采取影响自己权益的行动,那样会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公司法人这个身份和社保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也是人,那么公司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保。那到底是不是这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这个问题。一、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


·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
      个人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是很常见的,常见于公司之间或者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有着自己的一套流程和规范,股权转让意味着一项重大的交易在进行,那么,股权转让要交增值税吗。股权的转让,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发生股权的交易,股权的所有人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按照税务法要求缴纳增值税,但是增...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逃逸立案标准是什么?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


·准格尔旗交通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准格尔旗交通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 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2)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


·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我们发现,虽然同是触犯的交通肇事罪,具体的情节也是差不多的,但在不同的地区,法官作出的量刑是不同的。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在法律的范围内,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做了细化规定。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要是在淮安市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那么此时规定的淮安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造成损害的情况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


·一、醉驾没有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驾没有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醉驾没有交通事故的处罚主要是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


·代驾出车祸了由谁负责
      代驾出车祸了由谁负责代驾出车祸了由谁负责(一)、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怎么处罚车主?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怎么处罚车主?由于时代的飞速发展,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现在的车不再像以前一样稀奇,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一辆车,而车辆也成了您代步的工具,但是针对一部分还没有拿到驾驶证的驾驶人员,驾车撞伤了他人,从而酿成不良的后果,这时无证驾驶撞人轻伤怎么处罚车主呢?接下来就跟随的我们...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