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

在故意杀人犯罪中,存在情节较轻的时候,也有情节严重的情况,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而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二、故意杀人情节严重指什么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与情节严重,对应的是不同的量刑情节,而最严重的时候是可以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至于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而故意杀人罪中情节严重又包括什么,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

·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若罪犯在服刑期间想要被减刑的话,那此时需要先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不然根本不会获得减刑的机会。话说回来,法律中规定减刑条件有哪些呢?而一般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减刑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一、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由于其精神状态有问题,那一般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 1、精神病人在不...


·刑拘期间可以探望当事人吗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在很多大型工程中,一般都是会进行招投标的,这样才能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有的公司为了中标可能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此时很容易就构成了串通投标罪。而在司法实务中,关于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一直都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串通投标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一、...


·大学生信用卡犯罪怎么判刑
      大学生信用卡犯罪的判刑标准: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关于危险驾驶罪要有犯罪结果吗
      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要有犯罪结果吗危险驾驶罪需要有犯罪结果。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危险...


·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几年?
      一、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区别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区别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


·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
      公民的住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未经法律授权都是不能随意进入他人住宅,否则的话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那么此时就要依法对行为人做出处罚,那究竟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


·什么是遗弃罪,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遗弃罪是自诉案件,也即若当事人不主动向发运提出救急,司法机关是不会提出公诉的。因他人的遗弃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按照书写遗弃罪自诉书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遗弃罪自诉书怎么写,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遗弃罪的定义 遗...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