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2、按本条,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应受时效限制,只不过不同情况下时效期间的长短不同、开始计算的时间不同、是否应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不同。无效合同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应当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3、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第66条、第161条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民法通则第137条第1项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合同法对此无另外规定。4、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仍应遵循此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确认,一方在起诉时合同效力并不确定,一方或双方也无权自行确定。因此当事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主张权利,时效期间应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5、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虽然无效,但时效的起算只能以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为准,不能以银行款项借出之次日开始计算,也不能以出借人主张权利被借款人拒绝之次日开始计算,更不能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之次日开始计算。6、实践中不乏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前不知道合同无效,因此仍期待合同履行而没有及时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请求,此时权利人不知也不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效期间不应开始计算。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法律规定应该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当然实践中也可能出现起算时间不同的情况。二、《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2、《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3、按本条,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应受时效限制,只不过不同情况下时效期间的长短不同、开始计算的时间不同、是否应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不同。无效合同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应当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三、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理由如下:第一,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第二,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第三,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无效合同,由于其违反了法律或公共利益,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并确认无效,不以当事人的请求为前提。最后,无效合同的确认不适用诉讼时效,并不会必然影响交易安全。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对于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的限制,无效合同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财产或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在法定诉讼期内,人民法院应当保护,如果是企业之间的借款,诉讼时效应当以还款期满次日计算,不能以被借款人拒绝还款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也不能以仲裁机构判决合同无效之日算起。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生活中合同经常伴随着金钱的条款,这必然涉及到违约金的纠纷。那么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民法典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是关于合同无效后的相关介绍。 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在生活中,例如新政策提高首付,以至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那么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请您阅读了解。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不可以并用继续履行和...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查询?
      股权出质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查询?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


·合同诈骗从犯能怎么处罚
      看具体情况定。对合同诈骗罪从犯的处罚是在合同诈骗罪量刑基础之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子购销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询价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规定 甲方向乙方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含普税价为...


·合同生效要件批准手续是必要的吗?
      合同生效要件批准手续是必要的吗?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您比较熟悉。在合同分类中,还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以下我们从双方概念特征入手帮您解答下这个问题。 一、买卖合同的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


·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在这个人人经商的时代,销售与购买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在交易的过程中,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但是很多人对于销售合同的知识了解甚少,今天我们带你走进合同的世界,为您讲解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一、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


·一、租店面合同违约赔偿金需要写吗?
      一、租店面合同违约赔偿金需要写吗?是需要写的;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


·订立的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须满足一定条件的,则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在合同成立后并且其条件成就时。二、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