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方犯重婚罪在哪报案2023

一、一方犯重婚罪在哪报案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3、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悔过;屡都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的,交由劳动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
  
  4、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二、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提供的证据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
  
  1、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2、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
  
  在起诉重婚罪的诉讼中,搜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
  
  现实生活中,对重婚的认定并不容易,而重婚行为与婚外同居行为也存在相似的地方,这就给重婚行为的认定造成了困难。一般来说,重婚建立在“夫妻关系”之上,不管这里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还是周围人民群众认为 的夫妻关系,此时都可以按照重婚处理。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网上遇到婚姻诈骗可以到自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


·结婚是一件好的事情
      结婚是一件好的事情,但是离婚又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情,而且离婚后还有交付抚养费,如果长时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十年未给抚养费怎么起诉?可以起诉,但是应当考虑对方的实际水平可以要的一点,但是一下全要情不太可能,下面的文章就是抚养费的问题。 十年未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对方10年没给抚...


·婚姻法遗弃罪立案标准
      婚姻法遗弃罪立案标准一、婚姻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二、符合哪些条件才会构成遗弃罪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


·一、主张抚养费根据什么标准来认定的?
      一、主张抚养费根据什么标准来认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中国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体是什么情况
      中国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体是什么情况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是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在现代,已不像古代那样,结了婚才能同居,非婚同居的现象已很是普遍了。曾经流传过非法同居的说法,现在也已改成非婚同居。那么,中国的《民法典》非婚同居方面是否有什么新的规定呢?下面就来看看...


·因家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因家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现实中,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从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比较多。而在这种情况下,受害的一方人身、精神方面肯定是受到了损害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因家暴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家暴《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


·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说到营业执照,大家一定多多少
      说到营业执照,您一定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或者见过,什么是营业执照呢?营业执照是工商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凭证,只有有工商局颁发的这个凭证我们才能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那么就有人会问了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呢?具体是什么流程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上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上海办理营业...


·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的话就不能离婚。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那另一方是不是就应该支付抚养费呢。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登记离婚明确了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中冷静期的适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一、怎样办理继子女收养公证 继子女收养公证只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就可以直接办理。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而产生的,因此,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被...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