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在企业的交往过程中,拖欠款项的事情常常发生。为了保持平衡,企业也往往选择拖欠别人款项以平衡别人对自己款项的拖欠。这样往往会导致恶性循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很多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今天,我们就和您分享一篇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的范文。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主办部门,物资 部、机械管理部、合同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协办部门, 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的管理人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门职责:
  
  (一)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并下达应收款项催收计划及催收方案, 并按月 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
  
  (四)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借款、对外预付账款和工程垫资的控制和监督; (五)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 管理建议;
  
  (六)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情况的发生;对已形成的 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
  
  (七)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节 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第五条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有关各业务部门配合。
  
  第六条 项目部应当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清查和核对签认制度,至少于每季度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一次。 对各项债权必 须取得签认记录。对清理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长期挂账、长期无结算、 账龄较长、核对不符等情况,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按规定 做出处理。
  
  第七条 物资采购、合同、机电等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与对方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第三节 台帐管理
  
  第八条 台账管理指应收款项明细台账管理和重点外欠款 档案管理。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外欠款重点项目档案。
  
  第九条 项目部应建立债权债务台账管理制度,详细反映各项 债权债务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账龄等财务信息。财务部门应 当至少按季编制债权债务明细表, 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 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余额、账龄等信息,分析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提请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节债权债务的清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业主(局指)办理验工计 价手续,并根据业主(局指)批复计价确认应收账款。项目部物资、 计价等部门应及时办理材料物资采购入库报销、劳务结算、机械设备租赁等结算手续,以便财务部门正确确认应付款项。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加强应收票据管理,对收到的承兑汇票应 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登记每一张应收票据的种类、号码、出 票日期、交易合同及付款人、承兑人或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 期日和利率、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等信息。对已到期收回 的票据及时注销,对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及时在登记簿中做出标 识。 项目部对收到的应收票据可在综合考虑项目资金状况、 贴现资金 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情况采取背书转让、贴现等方式加快资金 回收。对到期应收票据应及时向银行提请兑付,保证资金按期回收。 项目部对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随时跟踪和关注出票人财务状 况,防范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
  
  第十二条 项目部对预付账款应严格控制。所有预付款项应按 合同约定的比例付款,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及时清算或扣回。合同没 有约定预付款项的一律不得支付。 财务部门对长期挂账的预付款项应 及时提请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查明原因后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 项目部为加速或最大限度回收债权,拟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对应收款项进行处理的,应事先将债务重组方案报公司审批。
  
  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的发生。对已形成的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 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的理解,避免争议造成不良影 响。
  
  第十五条 项目部对外支付需办理承兑汇票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 对开出的应付票据应设置“应付票据登记簿” ,详细登记票据的号码、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 收款人名称、承兑人、存入保证金额、到期付款额等信息,并在应付 票据兑付后予以注销。 项目部对即将到期应付票据应提前安排资金,按期兑付。严禁出 现因不能按期兑付而影响公司银行信用的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部在与劳务队伍、 供应商等各类债权人办理债务 清算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与对方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 保应扣的各种款项足额扣回。
  
  第十七条 清算工作。
  
  第五节 清查签认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完工后, 项目部应负责完成所有债权清收和债务 严格执行应收款项清查签认制度。各单位财务 部门应于季末和年末时,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派专人主动 与债务人核对应收款项, 采取派人前往或发函确认的方式办理签 认记录,做到债权明确,账实、账账相符,确保诉讼有效。
  
  第十九条 在工程竣工结算期间,财务部门、工程管理部、 机械物资部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对合同总价进行清理,对合 同内、合同外或新增和变更部分应认真核对确认,形成最终应收 款额, 及时取得对方签认, 同时记入工程应收款台账并组织清收。
  
  第二十条 对拖欠时间长,但又在诉讼时效期内的应收款 项,各单位应备齐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等有效证明,在该应收款 项诉讼时效期满前六个月专题上报上级财务部门, 并积极采取补 救措施,避免损失。
  
  第六节 内部关联往来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部关联往来应于发生时通过银行及时 清算,不能及时清算的,可以于月末采取内部债权债务抵消和银 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清算。
  
  第二十二条 严格内部关联往来签认制度。原则上债权方为发出“签认单”单位,债权方应按季于季末 5 日内向债务方发 出“签认单” ,债务方应于收到“签认单”的 3 日内予以签认。
  
  第二十三条 对季末未能清偿的款项余额,债务方应向债 权方出具还款计划,经财务部门确认同意后,债权方可向债务方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
  
  第七节 损失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五条损失管理指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确认,对确因债务人破产、死亡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等需 作为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应按规定报公司批准后处理,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将应收款项作为坏账处理。
  
  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款项, 应按照账销案存管理制 度的规定进行备查登记并积极催收,最大限度予以收回。已作坏账损 失处理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及时入账。
  
  从上述范文可以看出,一个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主要包含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账目的核对情况,日常台账的管理,账目清算、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开展,还有出现债权债务问题时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
      从民事行为能力上讲,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多数的民事活动都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未成年人签的欠条是否有效?如果有效,而未成年自身又没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能否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讲述。 一、未成年人...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实践中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法律没有具体列举什么情况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践中应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灵活认定。一般来讲,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包括以下情形:1、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2、为抚养孩子、赡养父母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


·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
      根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有效的,但这必须要证明是自己借给对方的。根据法律规定补写借条需要写清楚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额(包括种类)、利息、还款的时间、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还款日期、违约条款等信息。1、借款人与还款人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最好...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如何揭露离婚虚假债务?
      如何揭露离婚虚假债务?要求债权人出示债务证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
      父债子偿,有法律依据吗?父债子偿是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的。这是一个来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说法,一种对孝心的解读和做法。所以现在,在我国现状也有这个说法的,而且这个习俗现在还在使用着。那么父债子偿这一做法,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的,只要儿子愿意还,那也是未尝不可的。当然,在法律上是...


·一、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借条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么?
      一、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借条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么?在离婚官司中,对于夫妻一方拿出的,另一方并不知晓,也不承认的借条,法院在认定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共同债务时,是非常谨慎的。仅凭一张借条,不足以认定丈夫曾向其父母借款,更不足以认定该借款用于其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共同债务。以借条形式出现的夫妻共...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会认为写借条很简单,只要把借款事实大概的描述一下就可以了,殊不知,在写借条时有很多细节是需要多加注意的。那么,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当事人只有注意到这些事项,才能有效的避开法律风险。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书...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放弃财产是否合法?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放弃财产是否合法?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放弃财产是合法,这是属于当事人自己的一种决定,所以法律不会过多干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


·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钱机动车无论是在哪里行使,都需要驾驶者或乘客按照法律规定系上安全带,否则的话就要给予相应的扣分、罚款。然而,在不同的道路上行驶,并且有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规定的处罚是不同的。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