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合理的规划好运营成本才能够有利可赚的

企业合理的规划好运营成本才能够有利可赚的,其中用工成本应该是占到很重要的一部分的,所以说,如果要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多余的赔偿金,这无异于对公司又是一种无形的负担。但是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职工严重的破坏了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过错性的原因,裁员也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仍然要有一定赔偿的。
  
  
  公司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有是职工做错了被辞退了的情况下,公司既是合法解除又没有赔偿义务。因此,如果本公司就是单纯的想要降低用人成本,还是应该妥善地和职工进行协商,不过该赔偿的部分不见得是合法解除的就能省去了。
  
  
  
  

·公司发行新股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公司发行新股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发行新股,就是向投资者筹集新的股本,因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这是因为新股发行是在已有股份发行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前一次未能募足,表明投资者对其缺乏信心,就不应展开新的募...


·保安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保安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其实公司所经营的项目也是随着时代的需要,不断的发生着变革的。现如今在我国有些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比较特殊的。例如说保安公司,保安公司负责的项目比较特殊化。针对保安公司的公司法人,也是有着严格要求的,同样公司法人在进行变更的时候也需要准备相关的手续。下面我...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是可以的;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承担,全体股东一致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公司办理注销,工商...


·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案例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案例反映的问题是什么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获得企业融资是至关重要的,这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和经营。但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例如,还款能力弱等,所以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是十分困难的。温州是一个中小企业居多的地方,我们针对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案例反映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注册公司股东是夫妻可以吗 一、注册公司股东夫妻可以吗?
      注册公司股东是夫妻可以吗 一、注册公司股东夫妻可以吗? 我国法律对于公司股东身份并无特别限制,也就是说并不禁止夫妻共同投资。 设立公司。只要您们设立的公司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就可以依法注册登记。夫妻双方都是社会个体人,在公司里都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的。根据国家规定:2个人合伙注...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拆迁时,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有多少及有哪些补偿项目了。企业拆迁补偿款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如拆迁资产补偿、搬迁费用补偿等。其中经营性补偿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企业拆迁经营性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


·专职律师能否做公司法定代表人
      专职律师能否做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专职律师能否做公司法定代表人 《律师法》并未禁止律师从事其它经营活动,只规定律师事务所不能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因此,律师个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是没有问题的。 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文件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一、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是否违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或调休,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根据下列情况来分别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1、工作日加班:公司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劳...


·分公司订立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分公司订立合同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
      公司让我离职怎么赔偿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赔偿如下: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