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第一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证件,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的过程.
  
  一、查验并收取申报资料,应收取
  
  1、《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
  
  4、身份证明:租赁双方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收取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6、出租房屋转租的,收取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7、出租房屋系共有房屋的,收取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二、查验申请
  
  受理人应认真检查申请人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资料,对漏报漏填,印章不齐,资料不齐的,如申请人能当场补正,应准其补正并受理;如申请人不能当场补正,向当事人发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补正通知书》,逾期未补正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
  
  三、受理
  
  (一)受理人清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装入卷宗,并按收取的资料开具业务受理单.业务受理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收执,一份归入卷宗存档.
  
  (二)受理人将清点后的卷宗传递承办部门,做好传递记载.
  
  第二程序 审核登记
  
  审核登记,是指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备案的过程.
  
  登记备案分为初审和复审.
  
  一、初审
  
  (一)审查
  
  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的,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审查申请人填写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栏目填写内容是否与提交的资料一致;
  
  2、查阅提交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与房地产登记簿或登记档案记载是否一致;
  
  3、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查阅是否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4、查阅出租房屋是否存在司法查封等限制出租的情形;
  
  5、查验《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双方约定的房屋用途是否与房屋权属证明中记载的一致;
  
  6、出租房屋转租的,查阅是否取得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出租房屋系共有产权的,查阅是否取得全部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签署初审内容.
  
  属初始登记备案的,在《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审批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职业及服务处所,承租人同住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职业及服务处所;
  
  2、出租房屋座落,权属状况,出租面积,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
  
  3、是否存在限制出租的情形;
  
  4、初审人签署审查情况及是否同意办理的意见;
  
  5、应收取的房屋租赁登记费;
  
  6、初审人姓名,时间.
  
  (三)初审中发现有关情况需进一步补正材料或作出书面说明的,应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单》,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应于三日内补正相关材料或作出书面说明.对仍不符合租赁登记备案规定的,初审人应填写《不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并连同卷宗退回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退件.
  
  (四)初审时限为二个工作日.
  
  二、复审
  
  (一)复审人根据初审人签注的初审意见作如下审核:
  
  1、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初审人签署的初审意见与申请人申报的情况是否一致;
  
  3、收取的租赁登记费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同意办理初始登记备案或变更,注销登记备案的意见.
  
  复审人在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经审核后退回初审人补正或直接纠正处理.
  
  (二) 复审人应按以下内容在《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赁备案审批书》复审栏签注复审意见:
  
  1、 是否同意初审人初审意见;
  
  2、补正或更正初审人意见的决定;
  
  3、复审人姓名,时间.
  
  (三)复审时限为一个工作日.
  
  第三程序 缮证发证归档
  
  一、缮证
  
  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经复审批准登记备案的,由缮证人员逐项填写《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按照顺序号填写备案证号.按办案年度填写字号,按发放登记备案证明的先后顺序填写证明号;
  
  2、按审核批准的内容逐项填写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相关内容;
  
  3、按复审的审批时间填写发证时间;
  
  4、填写完毕,加盖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
  
  二、发证
  
  (一)收费:
  
  收取经复核批准人同意收取的各项税费,开具收款发票,办理收款手续,并在审批表中有关栏目记载清楚.
  
  (二)发件:
  
  发件人按下列程序发件:
  
  1、收回业务受理单;
  
  2、查验已缴税费的收据;
  
  3、确认领件人身份;
  
  4、向租赁双方各发放一份《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领件人在发件簿上签名及领件时间.
  
  三、归档
  
  将资料整理后进行归档保管.档案存放按申请书,审批表,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按件建立房屋租赁档案库.有条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档案信息数据库.
  
  根据以上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一共有申请与受理、审核与等级和缮证发证归档三个步骤,在每个步骤中都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其程序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在惠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在惠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个人购买二套房的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首付低40%以上,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款的3%。2、降低首付比,首套房首付20% 取消与余额挂钩限制,职工高可贷50万,一是降低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北京回迁房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回迁房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集资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子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无论是价格较高的商品房,还是较为低廉的集资房。但是由于集资房自身存在的风险比较多,因此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所以对于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的问题就成了大多数人的焦点,那究竟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集资房买卖合...


·现如今,买房问题已经是炙手可热了,随着时间的增长,房价也是逐
      现如今,买房问题已经是炙手可热了,随着时间的增长,房价也是逐渐的上升,丝毫也没有退怯的意思,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负担的起,这时候,会有大部分的人会考虑二手房的购买,那么,又该如何编写按揭二手房合同范本呢,有些什么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们去探究。 如何编写按揭二手房合同范...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一、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一般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后房产证加上名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其中避免不了农村房屋整改,农村居民难免要担忧房屋拆迁的问题,但又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条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男方婚前房产后妈有权继承吗
      男方婚前房产后妈有权继承吗 一、男方婚前房产后妈有权继承吗?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办假离婚贷款的风险有哪些,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法律建议?
      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将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意义上,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那么其就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因此而取得的贷款购房资格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下面将为您介绍,办假...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快,如果还要求只能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则就会导致房屋一直销售不出去,这对于开发商而言显然是很不利的。于是在这样的付款方式外,还规定了其他的付款方式。那到底买房子的付款方式有几种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买房付...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