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3)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如何计算离婚子女抚养费详细介绍: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所述,离婚可以不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离婚后父母具有对孩子承担抚养费的责任与法律义务。如果一方向另一方约定不承担抚养费,一旦孩子需要,法律将会给予相应裁决。另外,本站还提供了关于抚养费用的详细介绍,您可以进行相关了解。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退休金属于共同财产吗,怎样分配 (一) 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 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 (1)结...


·离婚后子女如何共同抚养?
      离婚后子女如何共同抚养?1、原则上,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离婚后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能对轮流抚养孩子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也允许将轮流抚养孩子的安排写在调解书中,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不会做出轮流抚养孩子的判决。”2、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


·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需要分配的,婚后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


·一、夫妻离婚妻子死亡如何分配财产?
      一、夫妻离婚妻子死亡如何分配财产? 离婚后前妻去世的情况下关于财产的分配是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另外,在夫妻都已经离婚了的情况下,前妻死亡之后,前夫是没有权...


·哪些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最高人民法
      哪些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有抚养费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


·怎么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
      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的,法院往往不予认可。怎么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呢?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我们详细为您解答。 一...


·一、男方不生育离婚诉讼可以吗?
      一、男方不生育离婚诉讼可以吗? 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的方式】 1、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


·重婚罪如何认定,怎样进行处罚?
      有配偶的人要是还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就会构成重婚,此时是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重婚罪呢?而我国对重婚犯罪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重婚罪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国家赔偿死刑赔偿多少钱?
      国家赔偿死刑赔偿多少钱? 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