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公款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存在一些不良的腐败现象,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家的公款,造成国家或人民的利益受损,当数额过大时,就回你造成挪用公款罪。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说的是挪用公款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汇总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2003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0次会议通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津高法[2002]4号《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此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际情况,按照本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标准,参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
  
  第四条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第五条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第六条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八条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一般挪用公款多少算犯罪,要承担什么责任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一般以五千作起点
  
  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一般以一万到三万做起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作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须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
  
  用于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的不受“三个月未还”的要件限制
  
  挪用救援款物、救灾、抢险等特定款归个人用的从重处罚
  
  刑法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等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三条 本解释施行后,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的有关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挪用公款法律规定有哪些的有关规定,挪用公款本来就是不道德的行为,我国法律对此做了有关的规定来制止这种行为,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最后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欢迎咨询本站的在线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欠钱打借条派出所受理吗?
      欠钱打借条派出所受理吗?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内,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纠纷应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只要有证据证明欠债事实,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


·手写借条并签字有效么?
      手写借条并签字有效么?对方手写的欠条,只要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自己手写的,那必须有对方的签名或再加按个手印更好。对方如果要主张无效,除非能证明该欠条是在被胁迫等不能表达书写者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写的,即便如此也不能说是没有法律效力,在民法典上来说,...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在现实情况下,当企业发展不顺导致破产时,企业可能不仅自己倒闭甚至会欠下很多债务。法院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而所有债权人都可依法参加破产程序组成债权人会议行使其职权。那么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


·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
      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 一、亲戚欠钱拖着不还怎么办?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被继承人债权债务处理范围有哪些 一、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 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其清唱的债务,才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既包括被继承人个人负担的债务,也包括被继承人在共同债务中应负担的债务额。归纳起...


·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此时对债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
      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此时对债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债权人在这个时候可以报警,通过警察来追债,面对借钱不还的情形,债权人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有什么规定? 债权人选择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规定 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否是分别索取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


·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债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最为常见的一种种类就是境内债和境外债,对于普通人来说,一般只会解除到境内债,但是对于商人,有时可能会接触到境外债,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发行债券之后,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呢?一、境外债的种类主要有哪些?1、利率债,类似于国内的国开债...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欠债不还拒接电话怎么办,还有什么别的追债方式? 一、直接了解,当面追债 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当然是要直接了解的问清楚,当面提出。这样一来可以让对方明确所欠债务,二来也表达自己的意向。 二、书面通知,避免姑息养奸 进入市场经济...


·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
      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一、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问题等都需要进行明确的划分。债务作为财产中一部分,应当遵循夫妻财产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但是现实生活汇总,出现了很多由于夫妻共同进行某种经济活动,或者夫妻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的行为,毕竟债务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如房产之类。因此,最高院根...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