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问题有什么?

在我国,会有一些人凭借自己的职位,来谋取私利,这会是一种犯罪行为,只要符合犯罪的要件,就会构成职务犯罪。然后,我国的司法系统就会把这类的案件进行审理,而在庭审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旁听的。那么,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会引起那些值得思考的事情呢?
  
  职务犯罪
  
  一、概括
  
  1、什么是职务犯罪
  
  在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 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一定的事物,同时,根据职务的不同,相应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2、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
  
  
  要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就必须知道一般犯罪的构成我国刑事法律中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观与客观要件的总和。这种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二、种类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
  
  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三、特点
  
  贪污受贿多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涉及领域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亿元案迭出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作案智能化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
  
  四、表现形式
  
  (一)渎职侵权犯罪主要表现。
  
  一是不正确履职放纵违法犯罪;
  
  二是违法、越权处理公务;
  
  三是执法监管监察不作为;
  
  四是以罚款代管、代刑;
  
  五是野蛮执法;
  
  六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
  
  七是违法违规发放相关证照;
  
  八是贿选、骗选、破坏选举等。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上的存在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有问题、渎职侵权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误、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等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重视不够,易发生渎职侵权问题。
  
  (二)贿赂犯罪主要表现。
  
  一是权力资本化,包括入干股,少投资多收益等;
  
  二是权力期权化,事先约定,离职后收钱。
  
  三是自己用权,家人、亲友收钱;
  
  四是办事后收取感谢费;
  
  五是赌博时接受行贿人出资垫底钱。贿赂犯罪已经成为职务犯罪中最突出的类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是在不断变化.
  
  关于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思考差不对就是这些了。公民在进行职务上的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公正,防止以权谋私。否则一旦凭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这样构成的职务犯罪是会受到严惩的。它大致就是渎职侵权会和贿赂犯罪这两种表现形式。
  
  

·无证驾驶必须行政拘留吗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


·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刑还要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判刑了还要赔偿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


·湛江市的抢夺罪量刑标准
      抢夺作为我国常见的犯罪行为之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司法实务中往往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但此时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湛江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怎么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因此,刑法中规定了赌博罪,对赌博行为予以重点打击。那现实中应该怎么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是否构成赌博罪 (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


·收受贿赂退还后是否构还成犯罪
      近几年国家对收受贿赂的严惩让很多人迷途知返。有的人在收受贿赂之后,由于一些原因,会选择退还或者上交财务,因此很多人疑问收受贿赂退还是否还会构成犯罪。在下面文章中,的我们将为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基于以下四种原因将贿赂款物予以退还或上交: 一、...


·刑法修正案九盗窃罪有没有修改,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是对原刑法的部分修改的一种方式,刑法修正案九有着和刑法一样的效力,当然刑法修正案并不会对刑法所有的部分进行修改,而只是小范围的对刑法进行修订,不少人在刑法修正案九出来之后,认为刑法修正案九对盗窃罪做了一定的修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盗窃罪有没有修改,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


·涉嫌盗窃罪可以保释吗?
      在我国说保释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法律中并没有关于保释的规定,与之相同含义的,应该是取保候审。现实中,行为人涉嫌构成一些犯罪的,可以申请保释。那么要是涉嫌盗窃罪可以保释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一、涉嫌盗窃罪可以保释吗?取保候审要看条件的,三年以下的一般可以取保候审的。(一)...


·教师缓刑公职是否还能被保留
      一、教师缓刑公职是否还能被保留判处缓刑,教师资格自动丧失。看学校能否给你安排其他非教师岗位工作。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


·公安立刑事立案侦查程序是什么
      公安立刑事立案侦查程序是什么 一、公安立刑事立案侦查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认为有犯罪事实,...


·非法销售复方曲马多片怎么定罪?
      如果个人非法买卖复方曲马多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同样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样非法经营行为的,则可以按照“非法经营案”立...


·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司法实务中,一旦确定了被告人犯罪的话,则多数都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而我们常见的刑事责任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没收财产等等,由此可见刑事责任的种类是比较多的。那到底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