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人们在订立合同时可能会采取书面的形式,也可能会采取口头形式。而在当今电子日渐发达的条件下,还出现传真形式的合同。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当事人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从传真本身的性质来看,传真合同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应该如何防范传真合同的风险呢?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最经常看到的合同就是纸质的合同书,所以我们经常认为合同就是合同书,将合同的内容与合同的形式等同起来。实际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现为合同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因此,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注意保留订立合同的相关材料,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数据电文合同的出现,各种新式的合同书面形式层出不穷,我们更应当注意加以识别。
  二、如何防范传真合同的风险?
  (一)要具有良好的证据意识。对于标的较大、周期较长、情况复杂的业务,最好当面签订书面合同。若实属客观不能,最好让对方盖章签订书面合同,再以快件方式送达接受方签署。(二)对情况紧急须以传真签订的合同,最好采取证据补强的措施。应留存能够证明传真件合同内容的其他证据,如相关的委托书、意向书、往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应保留传真收发凭证并确保传真件上收发件人、收发时间、收发传真号码等信息清晰无误;最好要求对方在发出传真的最短时间内将传真件的原件寄交,以显示证据的同一性和完整性。传真件字迹及签章不得模糊不清。应建立传真收发登记制度,严禁客户随意在公司传真机上发送传真。(三)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紧急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应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的确认书,或直接在原传真件上重新签名盖章,变传真件为真正的原件。(四)完整保留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证据,哪怕按照常理看来比较琐碎的票据。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发现许多貌似不管用的单据有着相当的作用。在某一关键证据存在瑕疵的时候,可以通过这些辅证、旁证来加以补充,从而通过证据链推断出关键证据的证明力,从而有力的支持己方的主张。传真之类的数据电文形式也是合同订立的形式之一。如何防范传真合同的风险?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清楚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由于传真本身的特性,当事人如果通过传真订立合同,则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因此当事人需要谨慎防范。实践中,如果由于某些原因而导致您有与对方签订传真合同的必要性,那么您要多留个心眼,对于相关的证据资料要仔细收集和保存,以避免发生传真合同纠纷。如果发生了传真合同纠纷而您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解决时,不妨咨询一下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具体有哪些内容
      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具体有哪些内容 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合同履行应遵循的义务有哪些
      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合同履行应遵循的义务有哪些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都必须要根据合同的规定,依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合同的履行方式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就十分重要了,那么合同履行方式怎么写?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一、合同法上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几种 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


·书面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收
      书面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收?合同违约金一般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收取。《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变更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对部分合同的内容和款项进行修改和增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合同变更的公正性,您应该了解合同变更的各项因素也就变得越来越有必重要,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说下合同变更的途径是什么:一、关于合同变更的几种类型(一)在法律的基础上直接规定变更...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相关概念阐释 (一)质押 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


·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
      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 凡事有聚也有散,一起打拼合作的朋友也有可能某天转行去做别的事情,那如果发生在一家公司里,这就需要解除当事人的合作协议了,也就是说需要签订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那么解除合伙合同协议书怎么书写呢?接下来,的我们将将以一份模板为例为您讲解其书写格式。 解除合伙合同...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


·一、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
      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吗 一、中介居间合同违约20%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