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对于个人以及集体的著作权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这是有效的保护开发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软件著作权持有人想办理相关的质押登记,必须到相关部门,提交资料才能进行办理,那么,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一、办理部门
  
  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指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质权登记。
  
  二、申请人要求
  
  著作权质权登记,应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但出质人或质权人中任何一方持对方委托书亦可申请办理。
  
  三、申请材料要求
  
  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 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3、 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 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的书面文件;
  
  6、 著作权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该著作权的授权合同;
  
  7、 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地价值评估报告;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四、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领导审批→制作和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公告
  
  五、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六、登记费用
  
  1、规费:目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暂时不需缴纳登记费用。
  
  2、代理费:1000元/件起,不少于官方规费的2倍。
  
  七、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
  
  1、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
  
  5、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6、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八、登记机构撤销登记情形
  
  1、登记后发现有《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
  
  2、根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撤销的;
  
  3、著作权质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4、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著作权人质权登记的;
  
  5、其他应当撤销的
  
  九、质权变更登记申请
  
  申请质权变更登记的,应持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权登记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权变更登记。登记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对变更事项予以登记。
  
  当申请变更的范围可以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著作权的基本信息、质权担保数额、质权担保范围等事项。涉及质权登记证书内容变更的,应交回原登记证书,由登记机构发放新的证书。
  
  十、注销质权登记申请
  
  当发生下列情形,当事人可申请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①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②主合同履行完毕;③质权人放弃质权;④质权实现等。
  
  申请人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注销质权登记申请书、注销登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登记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内办理完毕,并发放注销登记通知书。
  
  十一、《著作权质权登记簿》的效力
  
  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著作权质权的登记、变更、转让、注销、撤销都应当在《著作权质权登记簿》中记载,《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中的内容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著作权质权登记簿》为准。
  
  十二、著作权质权登记公告
  
  登记机构通过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公布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基本信息。
  
  十三、公众查询
  
  社会公众可以查询《著作权质权登记簿》中记载的有关信息。
  
  十四、《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给质权人,如有特殊情况,请向登记机构做出书面说明。
  
  十五、著作权质权登记常见问题
  
  1、著作权质权合同为什么要进行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出质著作权财产权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依据《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因此,著作权质权只有登记后才得以设立,债权人才对折价、拍卖、变卖出质标的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 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 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3) 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4)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 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的书面文件;
  
  (6) 著作权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该著作权的授权合同;
  
  (7) 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 的,提交有效地价值评估报告;
  
  (8)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4、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中涉及的基本概念及其含义?
  
  出质著作权内容:指可以出质的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种类和范围。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财产权的种类包括: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出质著作权范围是指对出质著作权财产权限定的使用范围。
  
  质权担保范围:质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主债务履行期限:主合同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由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5、著作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地址等)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内容和保护期;(涉及作品的名称、出质著作权内容等)
  
  (5)质权担保的范围和期限;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6、哪些情形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1)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
  
  (5)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6)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7、登记机关撤销著作权质权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1)登记后发现有《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
  
  (2)根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撤销的;
  
  (3)著作权质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4)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著作权人质权登记的;
  
  (5)其他应当撤销的。
  
  8、当事人申请注销的情形及其要求是什么?
  
  当发生下列情形,当事人可申请注销著作权质权:
  
  ①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②主合同履行完毕;③质权人放弃质权;④质权实现的。
  
  申请人注销质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注销申请书、注销登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9、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办理时限是几天?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并向出质人和质权人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10、申请著作权质权变更登记的要求是什么?
  
  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持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协议、《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明》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著作权质权变更登记。登记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对变更事项予以登记。
  
  当申请变更的范围可以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著作权的基本信息、质权担保数额、质权担保范围等事项。涉及质权登记证书内容变更的,应交回原登记证书,由登记机构发放新的证书。
  
  11 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费用?
  
  目前,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暂时不需缴纳官方登记费用,代理费1000元/件。
  
  以上就是“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都有哪些规定?”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相关方面的需求可以按照以上资料的提示进行操作,尽快按照要求准备登记的材料,去相关机构进行办理,但是我们建议,因为相关手续办理较为繁琐,可以聘请律师进行代办,以提高办事效率。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法律中规定,专利权是需要经过申请、审查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的,那么对专利权的保护是不是就是从被授予了专利权开始呢?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 没有...


·软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软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软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1、软件著作权申请 准备著作权申请表、软件设计说明书、源代码、申请书(盖章)、营业执照副本(盖章)、承诺书(盖章)这些资料提交(邮递)给版权局审核并付款,然后等待取证。 2、对软件进行测试 准备测试...


·发明专利能卖多少钱及转让流程
      一,发明专利能卖多少钱及转让流程?该专利分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值钱。他们主要起保护作用,停止假冒。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差距巨大,也是一种实用新型。生命中的小发明和空间技术发明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发明专利可以卖多少钱,应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确定。并非所有者发明的所...


·申请专利的费用多少以及流程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费用多少以及流程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费用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


·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一、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不可以;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
      商标续展申请书如何写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要是想申请商标续展的话,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就是需要写一份商标续展申请书。那么这个商标续展申请书该如何写呢?很多人拿到这个问题都很头疼,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续展申请书怎么写 ...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怎样的?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怎样的?专利权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一)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者方法应该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判定专利侵权时,最先适用的是全面...


·一般情况能不能抢注商标
      一般情况能不能抢注商标我们当然是不可以抢注商标的;“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商标法》规定,即“不得...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有哪些?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办理步骤 1、注册用户名(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修改、打印),用户名和密码一定要保存一下,以备将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要修改信息时所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1)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


·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2、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