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

工程和其他商品一样都是有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使用方就有权利针对一些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申诉和维权,工程的种类不一样,涉及到质保期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对此我国法律有严格的规定,那么,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据查的资料,没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质保要求,但是可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给你的绿化进行验收,如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就可以合法的要求对方整改,甚至是合法性的拒收,这个就可以是一个谈判的筹码。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会因一些之前没有发现的原因出现某些质量问题,为了保护发包人以及使用人的利益,同时对施工方在施工时的施工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明确施工方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对一些工程的保修期限进行了最低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以上就是“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绿化工程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或者是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处理解决,我们建议可以继续浏览本网站有关绿化工程的专栏,或者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对由于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进行一个经济补偿。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如果想了解相关知识,就跟随我们一起解答。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赔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标准?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标准?企业倒闭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当事人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医疗费用就是以医院出具的单据为准,而误工费用的话,实际的误工时间乘以平时的工资为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倒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


·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由于很多企业职员即使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员的人身权益,那些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是可以得到高温费的,那么高温费的发放是属于工资还是福利呢?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


·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一、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稳定,但是权利都是可以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权益就会得到保障。会有《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


·员工经过各种竞争在应聘者中用自己的才能赢得了最后
      员工经过各种竞争在应聘者中用自己的才能赢得了最后的职位并且经过合同的签订之后就可以正式入职了,但是有的员工因为在合同中看到了关于日期的约定后发现自己实际还处于试用期,其实正式入职是在试用期结束之后才开始计算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正式入职日期是否包括试用期?“合约签订后”有约定...


·签劳动合同是属于编制吗?
      签劳动合同是属于编制吗 事业单位编制现在也都是需要签聘用制合同的。具体您所指的劳动合同要具体看招聘公告和招考单位的招聘情况而定了,具体是公益岗位,编外人员,工勤等等有很多种。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用工合同违约赔偿金的情况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用工合同违约赔偿金的情况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哪些案件实行先予执行? 一、适合先予执行需满足的条件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申请人的迫切需要。执行本应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先予执行是为了解决一部分当事人由于生活或生产的迫切需要,必须在裁决之前采取措施,以解燃眉之急。例如,申请人因高度危险作业遭受工伤,造...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目的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使安全资料内容真实、完整,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度本规程。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建筑业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伤亡事...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