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在试用期内如何保障权利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依法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需要负违约责任。
  
  但是根据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索赔,即劳动者须赔偿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因此,试用期辞职虽然无需负违约责任,但须支付公司招录的相关花费。虽然在试用期享有随意辞职的权利,但最好不要随意使用。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但有些用人单位最长的月加班时间竟超过100多个小时,每天工作时间最长达到十五六个小时。
  
  劳动部门提醒初入职场的大学生,一定要主动要求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因为口说无凭,很难为劳动者维权。
  
  在试用期内,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是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如果此时有违法解除的行为,自然违法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当然,在这方面其实很容易产生纠纷,这个时候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的,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1、工程总包的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


·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劳动关系?
      由于种种原因,在劳动关系里,也会出现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私下协议,但是如果是协议不成功的话,就应该对外求助了。那么,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劳动关系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判决 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依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退工程质保金模板和规定有哪些
      退工程质保金模板和规定有哪些?关于退工程质保金模板和规定有哪些?工程质保金指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给开发商的保证金,一般是开发商要求施工单位所交的押金。在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所建造的工程没有问题,则开发商要退还施工单位所交的押金要一次性还清。一、退工程质保金模板由我司承...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二建工程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购买物品经常会有保修期这个定义,同理,建筑工程也有保修期这项规定并且更加规范详细。如果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发生故障或安全事故,我们可以要求厂家进行赔偿损失和进行返修。建筑工程保修期的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可以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严格...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被中止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要求吗?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在正常情况下,...


·一、劳动合同一年三年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一年三年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刚就业的职场新人或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通常在连续订立...


·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江苏省扬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10民终2341号 中,快递公司与案外人之间签订了《片区协作经营合同》,合同的期限到期之后,案外人继续持快递公司的相关商标再此范围内从事快件经营活动,合同的到期后当事人到案外人除从事快递员的工作,由案外人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安排其工作,以及受...


·在商品房建造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工艺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
      在商品房建造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工艺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属难免。同时,由于面积计算的复杂性与专业性,普通购房者很难算清所购房屋的精确面积。因此,交房时,“缩水楼”与“膨胀楼”成了最让购房者头痛的问题。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面积有误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