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社保的缴纳,可以给公司的职员带来诸多的利益,故而不少人认为,若给公司法人缴纳社保,同样也可以带来一定的收益,根据规定,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如果需要,与其他的生命主体一样,都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向制定机构缴纳。
  一、公司法人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只能给在该企业的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缴纳社保。
  二、公司法人代表要缴纳社保吗?
  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所以也要交社保,具体流程如下: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三、公司法人代表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情况
  第一,如果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本公司的职工或劳动者时,公司法人代表不必要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第二,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工作在其他单位,也可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无需再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四、什么是社会保险
  
  (一)社保含义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主要功能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2、再分配的功能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由于法人是没有生命的主体,故而是不需要缴纳公司法人社保的,对于像给法人缴纳社保的行为,可以认为是触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由于是公司的职员,需要给其缴纳社保,社保在缴纳之后,民事主体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现实生活很多企业都会设定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业绩也是一个企业
      现实生活很多企业都会设定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业绩也是一个企业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销售员工的工资一般都是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的。员工销售提成怎么支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销售提成怎么支付 销售提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基本工资以外约定的额外奖励性...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准备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我国规定的每一部法律都是有自己的基本原则的,像我们熟知的《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等等。那么对于公司法来讲,其基本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具体种类包括: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


·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不仅在本公司工作,还在外面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这种同类经营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在刑法中就有一条罪名是非法经营同类罪,那么,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公司法经营同类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 法人代表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如果一个公司想要更换法人代表,就得提交法人代表变更申请书。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该怎么写,网站在下文中做了总结,请您继续阅读。 一、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 变更法人代表申请书 商务局: ___________...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有限公司分公司入股有效吗?
      有限公司分公司入股有效吗?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


·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
      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注册资金是一个公司成立的基础,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注册资金的相关知识,比如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等等问题都是人们关心的焦点。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些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是如何缴纳的?随着国家对外商投资的进一步开放,中外投资者纷纷调整其在外商投资领域的投资策略,以便谋求新的发展机会。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也日益变得普遍。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有一些税务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投资者的重视,即外商投资企业股...


·企业渎职罪什么意思
      "企业渎职罪名词解释为:企业渎职罪是指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企业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企业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企业工作...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如果政府需要征用我们的土地,就需要给予我们一定的补偿,它不仅包括对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还包括了对我们拆迁及安置的补偿。如果政府征用的是企业的土地,一样要对企业进行各种补偿。那 ?南京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 ?可获得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