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三门峡317国道南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能够使国家经济保持长久的可持续性的发展,有些工程项目虽然比较耗时耗力并且面临着巨额的拆迁补偿款,这些都需要当地政府去克服解决,比如说我国的三峡门317国道的南移工程,将三峡门的317国道进行南移这是属于政府非常重要的一个决定。此决定一出,自然人们就非常关心,三门峡317国道南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三门峡317国道南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三门峡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三门峡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三门峡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三门峡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三门峡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三峡门317国道南移当中的拆迁范围非常的广,所以三门峡317国道南移征地补偿标准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还是要求三峡门在17国道南移所征用的土地,属于哪一级政府管理就有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因为目前石家庄政府没有针对三峡门317国道发放一个统一的拆迁补偿文件,所以处于该范围内的公民还是等待政府的相关消息吧。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在农村地区,大部分的土地分配都是采用的您所共有的土地也就是集体土地一级一级向下分配的模式,所以,我们很有必要了解清楚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有哪些是和土地使用证过户有关的呢?下面我们带您整理一下。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继承...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政府有一些较大的市政工程在开展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必须征用农村的土地,因此各省市在对农村建设用地发放补偿标准的时候,要制定出一套详细的补偿方案,在经过审核以后,具体的开始对补偿金额向当地的公民发放。涉及到农村建设用地的话,各方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山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


·现在长沙市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现在长沙市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随着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的身价不断飙升,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的身价可想而知,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呢?我们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让自己的土地不贬值,从而达到最大化被开发的目的。您跟着的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


·一、两人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一、两人都在外地怎么离婚? 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吗?
      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让和转让的。很多人一直困惑的是,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吗?法律对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和法律知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主要法律规定有以下几个:1、1990年国务院发布...


·国家征地鱼塘赔偿标准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其一、土地补偿费,按该鱼塘所在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其二、附着物补偿费,即养殖鱼塘的水利设施等附着物的补偿,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土地,自古以来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古时候我们常说开疆拓土,统治者们对于土地疆域的幅度是非常在意的。有了广袤的土地,才能生产更多兵马粮草,才能开疆拓土。现代也是一样,人们讲究土地使用证。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一旦丢了,在农村,补办农村土地使用权证...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规定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是...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