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于离婚案件,一般是在50-300元之间进行收费,但如果此时离婚夫妻在财产分割上面还有争议的话,则就会根据此时的涉案财产,按照一定的比例收费了。上文中对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内容作出了介绍。而一般要是因为一方过错行为导致夫妻离婚,通常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除非对方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但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的分割又有所不同,那到底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


·买房子贷款能以两个人名义贷款吗 可以的。
      买房子贷款能以两个人名义贷款吗 可以的。 1、在买房的时候,一般也是会有很多签约的过程,比如说签买卖合同还有申请相关的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内容,这些都是需要夫妻两人都在场的。 2、同时,在一般的情况下,共同买房的时候,房产证上还应该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夫妻两人也是必须都...


·2023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房本加名要如何办理 (一)、有房无贷的情况 办理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 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


·北京市对商品房市场管理的十分严格,现在一些夫妻为了达到购买二
      北京市对商品房市场管理的十分严格,现在一些夫妻为了达到购买二手房的条件,先将名下的房产进行过户,具体可以采取买卖过户的方式。夫妻间办理房产过户和其他人有所不同。那么北京夫妻之间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我们一起来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北京夫妻之间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当然也有没有办理的。那您知道办理房产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吗?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有必要也办理一个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


·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迫于经济能力只能选择贷款购买二
      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迫于经济能力只能选择贷款购买二手房,而贷款购买二手房就必然涉及到了过户后的抵押登记问题。那么,二手房该怎样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呢?很多人还不能清楚地把握其流程,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房产抵押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时候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买房的购房...


·租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租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租房时双方需要签订租房合同是您的共识,一般情况下,房东和租客都会签订租房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在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进行约定。那租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一、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


·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现阶段我国住房问题成为了政府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政府也出台了很多住房房面的政策保障老百姓有房可住,有法可依。但是很多人对于商品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那么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根据房随土...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
      指定的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房产吗?指定监护人是否可以得到房产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有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才可以得到,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合同的相对方也就是意定监护...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公民在得到房产证之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房屋出租,房屋租赁者在得到房主的同意之后,可以将房屋进行转租,此时,三方需要按照房屋转租三方协议范本,拟定并签订转租协议,由于在签署协议之后,就会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作用,故而需要谨慎。 房屋...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