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可以的;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时,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确认登记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以及相关流程,从而保证登记顺利。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助土地金额,从而才能确定登记结果的完成。如果当事人不进行登记补办,那么当事人的土地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1、申请
  
  (一)申请人
  
  出租人(土地使用者)和承租人。
  
  (二)申请时限
  
  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使用证。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5)出租合同。
  
  (6)有关部门认证的出租地块开发投资证明。
  
  (四)收件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一)对申请人的审核
  
  对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申请人的审核按照对土地登记申请人审核的一般步骤和要求进行。
  
  此外,土地登记机关还应重点审核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出租人应为土地使用者并与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权利人一致。
  
  (2)出租人和承租人应与租赁合同签订双方一致。
  
  (二)对土地投资情况的审核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三)对土地用途的审核
  
  出租土地的用途应符合出让合同等规定的土地用途。
  
  (四)对租赁期限的审核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应小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
  
  经过以上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土地登记人员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不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不需报人民政府批准,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
  
  4、注册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的注册登记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在《土地登记卡》(续表)“序号”栏填写本次土地使用权出租设定登记在此《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的顺序号;“日期”栏填写本次注册登记的时间;“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栏填写土地使用权出租所依据证明文件的类型、编号、日期、承租人名称、通讯地址、出租范围、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等;“经办人”栏由填写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人员签字;“审核人”栏由负责审核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机关负责人签字。
  
  5、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土地登记卡》在土地使用证上记录土地使用权出租内容,填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并颁发给承租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就是针对于拥有土地的人才会存在的权利,对于这种权利如果在出租的时候而没有进行登记的话,那么就需要进行及时的补办,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都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这样才能合法的进行办理。
  
  
  
  

·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一、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其实就是房屋、土地等等。围绕不动产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由于不动产涉及的财产比较大,因此很多时候处理这方面的纠纷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此时就要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到底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不动产有关的纠...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南昌望城新区璜溪村、璜溪垦殖场,石埠镇岗背村、观背村,留田村、鲁田村、洋湖村、柯里村,缪章管理站。   补偿标准:区片价:507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
      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在人们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有时对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并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合理合法的进行使用和转让,也不清楚是否可以对自己所拥有的进行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的操作,那么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下面我将就土地使用权的各项规章规定来为您详细的解释清楚。土地使用权出租转...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土地是珍贵的,所以一般涉及到土地方面的税费征收都比较多。关于土地出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税费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土地出让主要有以下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1、原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分割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以家庭即一户为单位,经向人民政府申请,审核,批准后,合法取得拥有...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都有哪些呢?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用多久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用多久土地使用证是国家土地资源局颁布的重要证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肯定我国公民就不能使用我国的土地。不过,您是否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其实是有时间限制的,到了时间以后,还是需要办理续期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用多久? 一、...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泸西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一、关于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


·最新重庆市南岸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南岸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最新重庆市南岸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我们将重庆市南岸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重庆市南岸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重...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