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员工疫情期间在家办公,也是属于工作的情况,显然是需要支付工资待遇的,相关情况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也可以协商减少工作时间,并减少工资的支付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
  
  
  

·试用期是劳动期间的一个特殊时期,而且在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
      试用期是劳动期间的一个特殊时期,而且在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劳动者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几天?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几天 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满后自动解除劳...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随着各国之间技术、人才交流越来越频繁,外籍人员到国内工作已经是常见的事,企业在雇用外籍人员时也要保障外籍人员的权益。那么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相关管理规定。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于外国人,但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外国...


·一、新乡市工伤待遇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新乡市工伤待遇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根据新乡市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


·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薪资的计算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单位在五一劳动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给劳动者。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五一劳动节放假时...


·劳务人员因被羁押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怎么办?
      劳务人员因被羁押不能履行合同,应当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约? 用人单位只能暂停合约的履行,不能解除劳务合同。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出现因非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出现的情况时,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及管理上的困...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话,我们称之为加班。此时,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那么我国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


·建筑分公司可以签施工合同吗
      建筑分公司可以签施工合同吗?建筑分公司可以签施工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


·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在建的、建成的、拟建设的建筑工程。而在这些建筑工程的实施中,其中重要的一项工程便是消防工程。对于消防工程这种关乎我们切身安全的工程,我们其实知之甚少,在购房时通常也没有深入考察房屋的消防安全。接下来就让我们...


·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
      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的省会,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很多。此时便需要进行劳动仲裁,那哈尔滨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具体细则,详情请阅读下文。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


·一、员工工伤认定有没有误工费?
      一、员工工伤认定有没有误工费?员工工伤认定是有误工费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索赔。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学生而言,可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了解不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学生而言,可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了解不深。那么,就由我来跟您讲解一下吧。在应聘工作进入单位以后,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划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所要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